荒漠化发生和发展的自然基础.产生土地荒漠化的自然原因包括干旱(基本条件)、地表松散物质(物质基础)、大风吹扬(动力因素)等.西北地区干旱半干旱的自然环境恰恰具有这些发生荒漠化的潜在自然因素.
本区荒漠类型多,面积广,就是与它所处的地理位置、气候条件、丰富的沙质来源和人类活动有关.首先,本区地处欧亚大陆的腹心.以乌鲁木齐为例,东距太平洋4400多千米,西距大西洋约4300千米,南距印度洋2500千米,北距北冰洋3400千米,海洋水汽来源少,气候异常干旱,风力作用强盛,容易形成荒漠.其次,近200万年来,在内陆巨大的山间盆地和高原盆地中,堆积了厚度在200~400米左右的河流和湖泊沉积沙层,其中乌兰布和沙漠沙层的厚度达1800米,这些疏松沙质沉积物是形成浩瀚无垠的沙漠的丰富沙源.晚近地质时期(晚更新世到全新世初期(距今约1万年))青藏高原的强烈隆升,使本区气候更趋干旱,也促使荒漠迅速发展.气候变化如气候脉动(干湿交替)和异常变化、水系变迁,以及战争、不合理土地利用等人为因素,也会使得荒漠面积扩大或强度增加.
气候因素对荒漠化进程的影响,尽管气候因素很难改变,人们还是可以通过生物和工程措施,减少荒漠化的危害.
第三,产生荒漠化的人为因素包括过度农垦、过度放牧、过度樵柴和不合理利用水资源等.从荒漠化和人类的关系来看,荒漠化的发生、发展和社会经济有着密切的联系,人类不合理的经济活动不仅是荒漠化发生的主要原因和活跃因素,同时人类又是它的直接受害者.
另一方面,人类自身的再生产即人口增长过快也是荒漠化发生的重要原因.人口过多往往导致人们生活贫困,增大对现有生产性土地的压力.迫于生计,人们无可选择地被迫采取过度耕作、过度放牧、毁林和落后的灌溉方式等不可持续的土地利用形式,拼命开发现有的极少资源.例如,在过去的30年里,非洲大陆的人口增长率一直保持在3%左右,森林面积大约减少了一半,草地大约损失7亿多公顷.我国西北地区很多地方也有类似的情况
荒漠化是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综合作用于脆弱生态环境的结果,荒漠化程度及其在空间上的扩展受干旱程度和人畜对土地压力强度的影响.其中,自然因素形成荒漠化的过程是极其缓慢的,自然地理条件和气候变异只是产生荒漠化的必要因素.在评价气候变化对荒漠化的影响时,主要是考虑干旱程度的变化可以加速或延缓土地荒漠化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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