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是否能够收取员工证件原件做存档?劳动法中是否有规定?

最近刚找到工作,用人单位要收取我的毕业证书做档案,要直到我离职后才能还我,这是否违法?而我这段时间还需要毕业证书来报名参加自考。

  用人单位是不能够收取员工证件原件做存档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单位员工证件原件,并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劳动合同法》中有明文规定: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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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6-06
没有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扣押证件。
第2个回答  2008-06-06
谁说没有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9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务。”

第84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期限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参考资料:劳动合同法

第3个回答  2008-06-06
一、收取你的毕业证书是不合法的。《劳动合同法》中有明文规定: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二、对于这种情况,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反应。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单位返还你的毕业证,并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但出于你刚找到这份工作,如果你不想失去此工作,最好是跟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以留毕业证复印件入档即可。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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