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调节剂能与杀虫杀菌剂共用吗

如题所述

植物生长调节剂+杀菌剂

1、复硝酚钠+乙蒜素

复硝酚钠与乙蒜素复配使用,能显著提高其药效,并延缓抗药性出现,且能够通过调节作物生长来抵御药剂过量或高毒产生的药害,弥补因此造成的损失。复硝酚钠+乙蒜素乳油在防治棉花枯黄萎病试验研究表明:复硝酚钠的加入比单用乙蒜素发病率减轻18.4%,且复配制剂处理比对照棉花生长健壮、叶片深绿、肥厚,后期衰退时间晚,延长叶片功能期。

2、复硝酚钠+多菌灵

复硝酚钠与杀菌剂混用改善药剂的表面活性,增加渗透力和附着力等,因而增加了杀菌效果。复硝酚钠与杂环类杀菌剂,如多菌灵复配使用,在花生叶部病害防治上,发病初期连喷2次,提高防效23%,显著增强杀菌效果。

3、芸苔素内酯+三唑酮

芸苔素内酯有促进农作物、树木与种子萌发和助苗生长、提高作物抗逆性的作用。根据相关文献报道:芸苔素内酯与三唑酮复配对棉花立枯病防效超过70%,同时促进棉花根和芽的生长。研究同时表明,水杨酸对三唑酮也有明显的增效作用。

四、植物生长调节剂+除草剂

乙烯利+百草枯

用于作物脱叶剂。该剂作为芝麻干燥脱叶剂时能增产,在芝麻收获前6天,单用乙烯利进行喷洒,干燥脱叶效果差,芝麻也不增产,单用百草枯虽干燥脱叶效果好,但不增产,若二者混用,不仅表现为干燥脱叶效果好,其产量也比对照增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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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9-29
可以的,这个一般没有冲突的。

对目标植物而言,植物生长调节剂是外源的非营养性化学物质,通常可在植物体内传导至作用部位,以很低的浓度就能促进或抑制其生命过程的某些环节,使之向符合人类的需要发展。每种植物生长调节剂都有特定的用途,而且应用技术要求相当严格,只有在特定的施用条件(包括外界因素)下才能对目标植物产生特定的功效。往往改变浓度就会得到相反的结果,例如在低浓度下有促进作用,而在高浓度下则变成抑制作用。植物生长调节剂有很多用途,因品种和目标植物而不同。例如:控制萌芽和休眠;促进生根;促进细胞伸长及分裂;控制侧芽或分蘖;控制株型(矮壮防倒伏);控制开花或雌雄性别,诱导无子果实;疏花疏果,控制落果;控制果的形或成熟期;增强抗逆性(抗病、抗旱、抗盐分、抗冻);增强吸收肥料能力;增加糖分或改变酸度;改进香味和色泽;促进胶乳或树脂分泌;脱叶或催估(便于机械采收);保鲜等。某些植物生长调节剂以高浓度使用就成为除草剂,而某些除草剂在低浓度下也有生长调节作用。
调节剂的使用

1.用量要适宜,不能随意加大用量。植物生长调节剂是一类与植物激素具有相似生理和生物学效应的物质,不能过量使用。一般每亩用量只需几克或几毫升。有的农户总怕用量少了没有效果,随意加大用量或使用浓度,这样做不但不能促进植物生长,反而会使其生长受到抑制,严重的甚至导致叶片畸形、干枯脱落、整株死亡。

2.不能随意混用。很多菜农在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时,为图省事,常将其随意与化肥、杀虫剂、杀菌剂等混用。植物生长调节剂与化肥、农药等物质能否混用,必须在认真阅读使用说明并经过试验后才能确定,否则不仅达不到促进生长或保花保果、补充肥料的作用,反而会因混合不当出现药害。

3.使用方法要得当。有的菜农在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前,常常不认真阅读使用说明,而是将植物生长调节剂直接兑水使用。是否能直接兑水一定要看清楚,因为有的植物生长调节剂不能直接在水中溶解,若不事先配制成母液后再配制成需要的浓度,药剂很难混匀,会影响使用效果。因此,使用时一定要严格按照使用说明稀释。

4.生长调节剂不能代替肥料施用。生长调节剂不是植物营养物质,只能起调控生长的作用,不能代替肥料使用,在水肥条件不充足的情况下,喷施过多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反而有害。因此,在发现植物生长不良时,首先要加强施肥浇水等管理,在此基础上使用生长调节剂才能有效地发挥其作用。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03-07

可以的如复硝酚钠与乙蒜素复配使用,能显著提高其药效,并延缓抗药性出现,且能够通过调节作物生长来抵御药剂过量或高毒产生的药害,弥补因此造成的损失。复硝酚钠+乙蒜素乳油在防治棉花枯黄萎病试验研究表明:复硝酚钠的加入比单用乙蒜素发病率减轻18.4%,且复配制剂处理比对照棉花生长健壮、叶片深绿、肥厚,后期衰退时间晚,延长叶片功能期。

第3个回答  2015-01-09
可以的,这个一般没有冲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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