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沂市小学入学手续需要哪些

如题所述

山东省临沂市小学入学以随迁子女2019年中小学报名为例,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兰山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原则上连续满一年以上(截至2019年8月31日,下同);

2、父母至少一方在兰山区务工或经商原则上满一年以上。

具体以公安、人社、税务等部门系统查询结果为准。兰山城区户籍居民不作为城区流动人员,其子女也不作为随迁人员子女安排入学。

扩展资料:

现役军人、华侨、援藏干部、烈士、港澳台同胞、在兰山区工作的外籍专家、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国家、省、市、区相关政策执行。凡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入学优待。小学按实际居住地安排对应招生范围学校就读;初中按同城待遇统筹安排入学。

在各小学附设的幼儿园毕业的儿童,不能直接升入该小学一年级,应根据当年招生入学政策要求,在居住地所在片区学校申请入学。任何小学不得作出在本校附设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就能在本校就读小学等不符合规定的承诺。

参考资料来源:鲁南商报-鲁南网-入学资格要求“实际居住”

参考资料来源:临沂实验中学官网-2019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7-04
小学入学须知
1
本区常住户口(及有自购房产)的适龄儿童入学
1.入学条件:
200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身体健康并具备基本的学习能力,具有兰山区户籍或家长有自购房产的适龄儿童(条件中的自购房产,指学生监护人的自有或自购的房产,以房权证或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交费票据或政府拆迁还建手续为准)。
2.入学报名:
符合条件的家长,可从兰山教育信息网(http://www.lsqedu.com)下载《兰山区义务教育入学信息登记表》(也可以到片区内小学获取此表),并据实填写相关户口、自购房产等信息。8月13日—14日,携带《兰山区义务教育入学信息登记表》、户口簿、家长身份证(含复印件)、房权证等有关材料,到所在片区内学校登记、报名。
依照去年的标准,今年小学入学报名所需准备的证明证件等材料如下:
1、《兰山区义务教育入学信息登记表》,可以到兰山教育信息网下载,也可以到所报名小学领取。
2、《户口本》,适龄儿童还有家长的最好都带着,还需要带着家长身份证(含复印件)。
3、《房产证》或者购房协议或购房收据,以房权证或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交费票据或政府拆迁还建手续为准
4、《学前教育毕业证》,幼儿园毕业的孩子都会有的。
5、《出生医学证明》,如果没有,一定要去孩子出生的医院补上。
6、其他需要准备的还有,《幼儿疫苗接种证明》、连续三个月的水电费缴费发票或收据。
(这些证明材料不是每个学校都需要,但是为了方便省事,去报名时候一定要带着!)
3.录取办法:
(1)各学校对申请报名学生的材料统一进行初审,并根据情况到有关单位或居住地进行核对。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进行复审,合格的由片区内小学予以接收。
(2)片区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经核定的该校招生计划的,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依次录取。学位不足的由区教体局统筹调剂到周边片区学校入学优先录取次序:
①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一致,均在学校片区的;
②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不一致,但自购房产在学校片区的;
③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不一致,但户籍地在学校片区的(学龄儿童单独一个户口簿或在集体户上的,需提供监护人户籍信息和房产信息);
④学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在学校片区的(提供公安等部门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⑤外来人员自购房产在学校片区的。

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入学条件:
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身体健康并具备基本的学习能力,父母至少一方在我区务工或经商一年以上,在学校片区内租赁房屋且实际居住一年以上的兰山区区外户籍适龄儿童。
2.入学报名:
符合条件的家长,可从兰山教育信息网(http://www.lsqedu.com)下载《兰山区义务教育入学信息登记表》(也可以到片区内小学获取此表),并据实填写相关户口、居住、务工或经商等信息。8月15日携带下列材料,到居住地所在的有空余学位的片区学校申请报名。
入学报名所需材料:
(1)户籍证明:原籍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含复印件)。
(2)居住证: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兰山公安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3)务工或经商证明:
在兰山区务工者:提供父母一方在我区参加社会保险的原始缴费单据或我区人社部门出具的个人社保缴纳证明。
在兰山区经商者:提供父母一方在我区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4)租房证明:提供在房产部门备案的合法房屋租赁合同(地址需与居住证一致)。
以上(2)、(3)、(4)项,时间均截至2015年7月31日,原则上需满一年。
3.录取办法:
各学校采用到有关单位进行比对、家访认定等方式,对申请报名学生的材料统一进行初审;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复审合格后,由片区小学予以接收。由于片区学校学位所限而未被录取的学生,可向居住地所在的镇、街中心小学申请,由中心小学视情况统筹安排到辖区内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今年,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发[2015]4号)中明确提出“确因学位限制无法在流入地就学,要求回流出地就学的随迁子女,流出地要妥善安置”,请无法在我区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家长做好回户籍所在地上学的准备。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5-09
我的孩子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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