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棱以穆棱河得名。穆棱境域,远古时期乃
肃慎居地。东汉以后,为肃慎的后裔挹娄,北朝的勿吉疆域,唐朝渤海时期为牧马场。穆棱市近代开发始于
清同治二年(1863 ),
宣统元年(1909 年)建置穆棱县,1946 年2月1日成立穆棱县民主政府,1954 年2月23日穆棱县人民委员会成立,1967年4月21日组成穆棱县革命委员会,1980年9月29 日恢复穆棱县人民政府建制。1995年4月8日根据国家
民政部民行批〔1995〕18号和黑龙江省民政厅民行地〔1995〕33号文件精神,撤消穆棱县,正式设立穆棱市,穆棱市人民政府成立。
清代属宁古塔副都统辖区。
光绪初年试办屯田,宁古塔至三岔口驿道开通后,垦民渐集,兴建屯落。1903年1月11日(清光绪二十八年十二月十三日),清廷批准,设置穆棱河分防知事,隶属绥芬厅。1909年 6月2日(清宣统元年四月十五日),清廷批准,将穆棱河分防知事所辖地方改设穆棱县,治所驻上城子(今兴源镇)。1910年1月2日(清宣统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民政司“札开” ,委官试署穆棱县。同年4月17日(清宣统二年三月初八日),知县王荣昌“到任视事”。隶属吉林省东南路道管辖。
中华民国成立后,穆棱县仍隶属吉林省东南路道,1914年6月改隶依兰道。1929年2月,撤销道区后,由吉林省直辖。1930年4月26日,县址迁至八面通镇。时为三等县,全县总人口4.4万余人。东北沦陷后,初隶吉林省,1934年12月划归滨江省,1937 年7月划归新设之牡丹江省管辖。1938年10月,县址迁至穆棱街(今穆棱镇)。1939年6月1日,将细鳞河、太平岭和黑老婆沟、小穆河、龙山等地划归新设置的
绥阳县和林口县。1943年 10月后,先后隶属东满总省、东满省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