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跟女方两年后女方死了姥姥不给孩子男方违法吗?

如题所述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归母亲,但随后母亲去世,这时仍在世的父亲自动获得孩子的抚养权,若姥姥姥爷认为男方有不适宜抚养孩子的情况,可以起诉主张变更抚养权。
一方起诉变更抚养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根据上述规定,若男方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孩子的姥姥姥爷可以尝试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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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0-07
你好!如果离婚后孩子判给了女方,那么女方死亡后其外婆有权变成监护人,这个不违法。
第2个回答  2021-10-07
这个不能简单说以违法论。先与你前岳母好好沟通。跟她讲清楚道理。只要你真能对自己的女儿好,我想大多数人都会同意的。如果沟通不了,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只能说你有要回抚养权的权利,如果对方不给,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变更抚养权。
第3个回答  2021-10-07
如果女方死了的话,孩子肯定是给男方的。交给姥姥抚养肯定是不合理的。这又不涉及违法,不违法,只是人情世故而已。自己去找他们谈一下。如果谈不拢就通过法院解决。
第4个回答  2021-10-07
离婚以后,孩子跟女儿两年之后,女方死了,姥姥不把孩子给男方,这里面就得看男方是否具备扶养孩子的条件,如果不具备老赵能够抚养孩子,也愿意跟老二的话,姥姥不把孩子给男方,完全可以,如果男方具备抚养孩子的条件,又愿意接受孩子应该和姥姥协商,把孩子接过去,因为姥姥岁数大了,也照顾不好孩子,姥姥也可以随时去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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