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公民应当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的3个月前申报换领新证,户口登记机关应当在旧证有效期满前将新证发给本人。
申领和补办换身份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验原件);
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没办证和遗失证件的除外);
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新办证或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的提供);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派出所户政室打印)。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可以申请领取的公民身份证明文件。2003年6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代替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
2003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公布该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规定:“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2005年6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78号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公安部1989年9月15日发布的《临时身份证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统一制发、管理。”该办法还规定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申领、换领、补领、签发的有关制度。
当然是可以的,身份证虽然没有到期,但是可以提前三个月就可以重新的办理新的身份证。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总想寻找一份宁静,找一个独处的空间,然后让自己的思绪随风飘荡,在胡思乱想的宁静中暂且逃避一下。当灵魂承受不住生活的负载时,只能向天空发出累了的讯号,太累了,这种累的感觉可不是常人能够想象。每一天都想让自己的心灵找到一份宁静,然而,真的很难。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或许我只是一个庸人罢了。为什么要去寻找什么的宁静呢?其实是想期望平和,在今年这个不平凡不好过的日子里。我反思了又反思。大多数的时间里我根本不明白自己在干什么。生活中的种.种,总是在一些特定的日子里牵动人的思绪。说到寻找的宁静,每个人都期望拥有这一刻。而对我来讲,独处的时刻中可能这种感觉更重一些,然而那并不是绝对的。有些时候,虽然人在喧闹嘈杂的环境中,但是心早已经飞到不知什么样的境界中去了,经常颜面依笑的我,在内心的恒定已经将一切纷杂的事物看穿看透。人有时会假扮一副世外高人的模样,其实不然,这一切的外形也缘于无数次摸爬滚打,然后是反思的终结。没有真正好处上的激动,没有对生命对自然真正发自内心的崇敬,没有一种对人生、对世界的感激与欣赏,没有那种通透的理解,没有一颗善良的易感的心灵,也就没有最后的悟醒,更没有那种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的恬淡与超脱。许多时候为了寻求宁静而产生的动力,远远大于一切外部事物所引发的某种力量,每一个人在追寻宁静的过程中,也可能是一种精益求精的过程。这是为什么呢?我笑着问自己。对于一个真正融入生活中的人来说,会感叹世界造物的神奇。会对生命和自然发自内心的崇敬与关心,这才是一种真挚的感激与赞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