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处理教师患精神病

如题所述

教师出现精神病之后如果不能及时的恢复,那么是不再适合担任教师工作的。如果能够及时恢复,由专业机构裁定恢复正常了,那么可以继续工作。教师如果是在工作中由于工作原因出现精神病的话,那么按照规定可以由专业医疗机构进行鉴定,然后申报工伤待遇。如果跟工作没有关系,那么也可以根据工作合同来进行疾病治疗,总之教师发生精神病是会有相应医疗保障的。教师也属于是雇佣关系,所以按照工伤来认定的话,那么是有工伤保险来进行治疗。
一般来说病退工资怎么计算?
病退每提前一年退休扣减退休金2%;正常退休不扣减。
1、企业职工病退: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如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且缴费年限同上,可办理病退。病退于退休的一种,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2、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病退: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如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可办理病退。
3、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职人员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与退休人员一起,根据国家调整离退休人员待遇的文件中的相关规定调整退职生活费,但幅度会小于退休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九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三十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六)依法接受监督。
第三十三条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三十七条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
学校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女子在入学、升学、就业、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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