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待遇政策解读

如题所述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待遇政策解读
      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为保障城乡居民及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国家、省上通知要求,我县从即日起全面启动2023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具体政策如下:
      一、参保范围及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开放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非当地户籍居民可持居住证参保。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各级财政补助每人610元,人均筹资总额每人每年960元。
      二、缴费时间及待遇享受期
2022年8月20日一2022年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未按时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患病产生的医疗费用将无法报销。
      三、缴费渠道
      (一)线下渠道
      1.银行柜面办理:缴费人持身份证可就近到中国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兰州银行、邮储银行、建设银行各营业网点柜台线下缴费。
      2.集中收缴:由缴费人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集中收缴。

      (二)线上渠道
      1.网上(掌上)银行缴费。下载中国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兰州银行、邮储银行、建设银行手机APP或登录其网上银行相关社保缴费功能模块进行缴费(操作方法见各商业银行社保缴费操作说明)
      2.支付宝缴费。第一步:打开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服务】;第二步:选择【居民医保缴费】;第三步:按提示输入身份证号、姓名、缴费年限,下一步;第四步:确认个人信息、社保经办机构等信息后,确认缴费,完成支付。
      3.微信缴费。第一步:打开微信—【我】—【服务】—【城市服务】—【社保综合】—【甘肃社保缴纳】;第二步: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第三步:按提示输入身份证号、姓名、缴费年限,下一步;第四步:确认个人信息、社保经办机构等信息后,确认缴费,完成支付。
      4.云缴费APP。第一步:注册并登陆云缴费APP,点击社保代收,
      选择甘肃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第二步:输入身份证号、姓名、缴
      费年限,点击下一步;第三步:确认缴费金额和经办机构,点击下
      一步,确认缴纳年月和账单金额;第四步:选择“微信支付”,支
      付成功后,点击返回商家。
      5.“甘肃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第一步,点击【我要缴
      费】,输入【身份证号】、【姓名】;第二步,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第三步,选择【日常缴费】、【缴费年度】核对无误后进行缴费。
      四、以下人群可以享受政府参保资助
      (一)城乡居民全额资助对象
      1.医疗救助全额资助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参保个人缴费给予全额资助,资助标准为350元/人。
      2.政府全额资助对象缴费。对70周岁以上老年人(以身份证1952年12月31日前出生为准)参保个人缴费给予全额资助,资助标准为350元/人。
      (二)城乡居民定额资助对象
      1.城乡低保对象给予定额资助。其中,农村一、二类低保、城市全额保障对象资助标准为250元,农村三、四类低保、城市差额保障对象资助标准为190元;
      2.农村返贫致贫人口资助标准为190元;
      3.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资助标准为资助标准为150元;
      4.已脱贫人口资助标准在过渡期内逐步下调,资助标准为100元。
      城乡居民全额资助由医保部门及乡镇为其代办参保手续,从医疗救助资金及政府专项资金中按个人缴费标准全额缴纳,个人不再缴费,城乡居民定额资助实行“先缴费,后资助”的方式,个人先全额缴纳,然后由乡(镇)按以往资助方式进行分类资助。对于具有多重身份属性的低收入人口,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资助”的原则,确定其优先享受资助的特殊身份类型及对应资助标准。
      五、享受的医保待遇
      参保人员参保后,可以按政策享受以下基本医疗保障待遇:
      1.普通门诊基本医疗保障待遇、大病保险医疗待遇、谈判药品医疗待遇、“两病”(高血压、糖尿病)医疗待遇、农村低收入人员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2.享受住院基本医疗保障待遇。(1)州内: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0%,起付线为4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5%,起付线600元;(2)省内: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75%,起付线5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5%,起付线为1500元;(3)省外: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0%,起付线10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5%,起付线为2000元(以上为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
      3.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医疗待遇。I类(7种)、II类(15种)、Ш类(23种)、IV类(7种),其中I类尿毒症透析治疗(肾衰竭透析治疗)患者每人年度累计补偿封顶线为60000元,其他疾病每人年度累计补偿封顶线为20000元;II类苯丙酮尿症儿童每人年度累计补偿封顶线为14000元,其他疾病每人年度累计补偿封顶线为10000元;III类每人年度累计补偿封顶线为3000元;IV类每人年度累计补偿封顶线为2000元。
      六、注意事项
      1.新生儿参保缴费。(1)当年出生的新生儿,监护人应自出生之日起90天(含)内,按规定为该新生儿办理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并缴纳相关费用。参保缴费后,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10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新生儿,因户籍等问题当年未能参保缴费,监护人可在新生儿出生之日起90天(含)内为该新生儿办理次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并缴纳相关费用,并自出生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3)监护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为新生儿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并缴纳参保费用的,不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非当地户籍居民可持居住证办理参保缴费。
      3.新参保人员(2021年未参保人员、新生儿、新迁入人口):携带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社保卡等资料在所在乡镇(社区)医保窗口进行参保登记后缴费。
      临潭县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临潭县税务局
      二_二二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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