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研究生初试成绩公布时间

如题所述

各省研究生初试成绩公布时间:湖北省公布时间为2月22日,河南省公布时间2月21日12:00,山西省公布时间为2月22日15:00,山东省公布时间为2月21日,吉林省公布时间为2月21日等。

1、湖北省。

成绩公布时间:2023年2月22日。成绩公布及查询办法:湖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由各招生单位公布,查询办法请见各招生单位公告。

成绩复核时间及办法:

复核申请时间: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申请复核,申请时间为2023年2月22日-26日,26日后不再受理。

复核申请办法:考生须一次性向所报考招生单位提出复核申请,具体办法请见各招生单位公告。 

复核科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的各科目。

复核内容:网评科目答题卡扫描图像是否清晰、是否扭曲;网评科目是否由两名以上的评卷教师给分;主观题分数是否有漏记、错记以及统分差错等。评卷教师对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复核范围。违规考生各科目不予复核。

复核结果反馈:申请复核的成绩如有差错,经相应学科评卷专家组、省评卷领导小组认定后予以更正。2023年3月4日后,更改结果由招生单位通知考生。对复核成绩无差错的,不反馈复核结果。

2、河南省。

河南省2023年硕士入学考试初试成绩拟于2月21日12:00(如提前不再另行通知)开放查询。

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选择“报考单位”后,凭姓名、证件号码(网报时所填写的证件号码)和准考证号(考生编号)查询。准考证遗失的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重新下载。

查询结果中暂无成绩排序,相关排序信息待成绩复核工作结束后在备注中更新。届时,将显示考生在所报考学院报考专业同一学习方式同一科目组内的初试成绩排序,此排序不更新,仅供参考,准确性受国家线、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加分等因素影响。

3、山西省。

报考山西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考生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于22日15时公布。考生若对初试成绩有异议,可在2月28日8时至3月1日18时申请复核,如仍存有异议,可于3月7日18时前再次向报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提交网上二次复核申请。

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表示,复核统一采取网上申请方式,不接受现场申请。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须于2月28日8时至3月1日18时,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复核申请表等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报考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指定邮箱。

报考太原科技大学、山西农业大学、山西师范大学的考生须按照要求将初试成绩复核材料上传至有关高校指定系统。截至上述时间后发送的成绩复核申请材料将视为无效申请。

4、山东省。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山东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于2月21日上午12:00起陆续公布。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生单位负责公布初试成绩。届时,报考我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的考生可根据招生单位官方网站发布的查询渠道进行成绩查询。 

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根据招生单位官方网站发布的成绩复核要求向其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结果由招生单位通知考生。如有其他咨询事宜,请直接联系有关招生单位,具体联系方式附后。

5、吉林省。

吉林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预计于2月21日左右公布,不同学校查询时间不同,上午9点,10点和中午12点都是出分的关键时间点。查询网址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者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以及目标院校研究生院官网。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均已经过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和我校严格复核。考生若对初试成绩有异议,可按以下程序和要求申请复查。采用电子邮件形式受理考生成绩复查申请。请广大考生理性评估本人初试成绩,慎重提交复查申请。不受理现场、电话、信件等任何非电子邮件形式的复查申请。

请考生将复查申请表及准考证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复查申请表Word文档名称请用考生编号命名。复查申请受理时间截止至2023年2月24日24时,逾期不予受理。国家统考试卷由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保管,成绩复查申请由我校汇总整理后上交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进行复查。自命题科目由我校考试中心组织专人进行复查。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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