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有个朋友,简称千,千有个女人简称红。一天下午千和红吵架了,红喝了很多酒,我老公看他们吵架了就去劝架,结果被红打了两个巴掌,我知道以后很生气,所以到了红开的茶馆去打她,结果她想还手,我老公就帮我扇了她两巴掌,我老公的一个朋友也扇了红两巴掌,我开始拿玻璃杯砸她可是没有砸到,后来用热水壶砸她也没有砸到,不过她可能被开水烫伤了一点,不过不严重,后来不知道她为什么北那些碎玻璃划到了,不过不是我们的原因,而且也不太严重,但是她店里被我们砸了一个热水瓶,几个玻璃杯,可能还有一两张桌子,后来派出所也来了。红去做了笔录,我们几个走了,第二天红要求我们赔偿一千二百元。不然就要求派出所处理,派出所希望我们私了。请问这样算是构成犯罪吗?是什么犯罪?如果不赔偿的话派出所会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