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入事业单位,报考的岗位与实际分配的岗位不同,这符合规定吗?

第一天去单位办手续却被告知报考的岗位编制已满,把我分配到另外一个岗位去,请问这符合规定吗?我应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
首先非常感谢三位的回答。
现在我再补充一下问题:
不是给我换岗,而是换了一个单位!我报考的是国土所,编制却要落到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按道理你国土所编制满了怎么可以申报到人事局招人呢?我咨询了人事局,答复乡镇事业单位都是平级的,混岗混编是正常的。
编制换了,以后事业单位改革了怎么办。编制是跟着自己一辈子的,怎么能说改就改。
我怀疑是有人占了我的编制,你们怎么看?

不符合规定的。

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制定公开招聘方案;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考试、考察;体检;公示拟聘人员名单;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制定竞聘上岗方案;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考评;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办理聘任手续。

扩展资料:

事业单位人事的相关要求规定: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不服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提出申诉。

2、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和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3、工作人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单位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参考资料来源:青冈县人民政府-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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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6
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单位内部的实际岗位需求与可以申报增加编制的实际岗位需求有偏差。简单说,就是真正缺人手的岗位想增编批不了,而暂时不缺人手的岗位却有空余的编制。因此,为了解决这一个岗位人手不足问题,只好先动用另一个岗位目前空闲的编制。
一个单位人员编制数额的增减,是由政府辖下的编委严格控制的,用人单位无权调整。而用人单位则是有权根据内部的实际情况,对岗位人员进行安排和适当调整。也就是根据实际工作量多少的需求与在岗人员的能绩表现,合理调配岗位人员。
你反映的这个情况,其它单位也会发生。编委和干部、人事管理部门在考核上更重视的是以岗定编问题,严禁超编。而要落实以编定岗,会有许多问题难于解决,最大的困难就是如何对不称职人员作后续处理。如果你非要履职报考时申报的岗位,坚持要求以编定岗,可向单位主要领导反映,表明态度,希望和要求在近期或适当的时候把你调整回报考时申报的岗位。如果这样作了,对你有利也有弊。请自己慎重考虑之后再做决定。追问

首先非常感谢您的回答。
现在我再补充一下问题:
不是给我换岗,而是换了一个单位!我报考的是国土所,编制却要落到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按道理你国土所编制满了怎么可以申报到人事局招人呢?我咨询了人事局,答复乡镇事业单位都是平级的,混岗混编是正常的。
编制换了,以后事业单位改革了怎么办。编制是跟着自己一辈子的,怎么能说改就改。
我怀疑是有人占了我的编制,您怎么看?

追答

补充回答:
1,如果你报考的岗位类型是乡镇事业编,我前次的答复与人事局的答复口径一致,都是对的。在每个乡镇党委、政府这个大单位内,各种类型的工作部门并存。由于各部门岗位性质不同,上级主管部门核定审批的编制性质也不同,有行政编、事业编,还有企业编,由乡镇党委、政府统一管理和统一使用。只要你的身份属于乡镇事业编,纳入乡镇人事管理范畴,在乡镇机关内被调整岗位是正常的。
2,如果你报考的岗位类型是县国土局事业编,人事关系由系统垂直管理,只是工作在乡镇国土所,受乡镇党委、政府的属地管理,你的岗位被调整就是不合理的。应向系统主管部门反映,由系统主管部门出面与乡镇党委、政府沟通协调后,恢复对口岗位。
3,必须明确你的身份究竟是归乡镇管理的事业编,还是归县国土局管理的事业编。确实是归乡镇管理的事业编,你的疑问可以打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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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11-12
你知足吧,有位子给你就不错了,你不干外面一大群人抢着干。你根本没什么权益可维,要么干,要么走。既然你原先的位置已满,别人只要直说就可以踢你出局。追问

首先非常感谢您的回答。
现在我再补充一下问题:
不是给我换岗,而是换了一个单位!我报考的是国土所,编制却要落到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按道理你国土所编制满了怎么可以申报到人事局招人呢?我咨询了人事局,答复乡镇事业单位都是平级的,混岗混编是正常的。
编制换了,以后事业单位改革了怎么办。编制是跟着自己一辈子的,怎么能说改就改。
我怀疑是有人占了我的编制,您怎么看?

追答

我已经说了,既然编制已满,别人只要直说就可以拒绝录取你,你是没有什么权益可维的。这个难道你都想不通吗?现在别人是在其他地方给你安排工作,确实与你报的单位不一样,你不想去可以拒绝呀,但是你是没什么权可维的。
简单总结,单位人满,所以不要你了,现在有个位子,你要么干,要么走,就这么简单。
你怀疑有人占你编制,可是你从头到尾都没说你到底考上了没有?你考了第几名?是否已经被公布录取?如果你是正规程序录取的,那么你确实有编制,而如人事所说,目前有很多机关也存在混编问题,其实这个也不奇怪,把新人下放到一些服务中心这些机关是很正常的,不是每个人一开始就能进局里那栋大楼。
最后就是,假如你还想在公务员队伍混的话,不管领导如何安排,你都别反抗,除非你不打算干了,即使你真的不打算干了,你也无权可维。

第3个回答  2013-11-12
岗位是可以调整的,因为事业单位是分配制,不存在你与用人单位协商的可能性。再说了,这种地方不存在维权的可能性。除非你不想在此呆下去了。追问

首先非常感谢您的回答。
现在我再补充一下问题:
不是给我换岗,而是换了一个单位!我报考的是国土所,编制却要落到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按道理你国土所编制满了怎么可以申报到人事局招人呢?我咨询了人事局,答复乡镇事业单位都是平级的,混岗混编是正常的。
编制换了,以后事业单位改革了怎么办。编制是跟着自己一辈子的,怎么能说改就改。
我怀疑是有人占了我的编制,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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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你的理解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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