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同事打闹,造成对方小腿骨折,责任如何分摊

与同事打闹,造成对方小腿骨折,责任如何分摊公司年会,2人均喝酒,打闹中抱起并2人摔倒,造成1人骨折,先先行赔付入院的医药费,目前已经基本出了医药费的80%,但是还有后续维护费用,是否还需要承担?

扣除医保的治疗费用约为16000,目前已经付出13000,2人还未协商

现问,责任如何分摊

两人开玩笑导致一人受伤,一方存在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法律分析
两人开玩笑可见两人属于朋友或亲人关系,最好是双方协议解决,存在主要责任的一方也应当主动承担相应部分的医药费等费用,不至于因为此事影响两人甚至于两家人之间的友好关系。  如果不能协议解决的,受害人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向侵权行为发生地(案发地)或者被告人住所地(户籍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去法院起诉立案需要有原告身份证明,起诉状,并预交诉讼费用。但是主张人身损害赔偿的时效为一年,如果不存在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本案已超过诉讼时效,若被告以超过诉讼时效抗辩,经审理成立的人民法院会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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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1-04
在双方是无意并非故意伤害的情况下,如主动承担部分医疗费用,其他费用公司有社会保险,可以将剩下部分让保险公司处理,花费上面除了保险报销部分,即使对方没有要求必须承担所有费用,出于同事之间的情谊花费营养费还是有必要的,但是还需要和同事沟通希望能达成一致的意见,毕竟是失误让对方受伤,要让对方原谅你的过失。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6-09
  按实际情况,与同事打闹,造成对方小腿骨折的,责任按双方的过错进行分摊。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3个回答  2014-01-20

你好:

  1、首先可以确定的是两人都没有伤害的故意,这个时候就不能简单的定义为侵权。

  2、因为2个人都喝了酒,造成的伤害也是误伤,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这种情况该由谁来承担责任,但是一般情况下,两个人都要负责一部分,具体比例两人可以协商。


  有问题可以继续咨询,满意请采纳。

追问

因为关系还不错,确实是因为不小心

所以现在先问下,一般这样的情况,双方定多少比例合适?

追答

个人感觉这个情况先走保险,保险走不了的两个人均摊,或者受伤的多支付一些是比较合理的,两个人关系不错的话应该也闹不到法院,以后多注意就是了。

追问

有普通职工医保,扣除保险后实际支出为13000,预计16000能满足第一次出院的费用

只是后期治疗,等等营养补贴,是否还需要继续支付?

是否需要在出院后进行协商

追答

建议你先不要支付费用了,等所有费用确定之后你俩协商责任分担,否则想咨询都你垫付的话,一是负担不小,二是会造成你后期商量的时候对方认为就是你的责任,你也一直在支付费用。

追问

好的,目前支付13000,基本上就是1000~2000归朋友自付

主要是因为没钱,所以支付起来很吃力

十分感谢你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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