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南开区的桦栋财富案是什么情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了?

谁能具体说一说? 这里面具体细节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信贷管理法律、法规,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司法实践中对本罪的认定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单位和个人。但尤其要注意的是,其中的单位并不仅指不具有经营存款业务资格的单位,银行和其他具有经营存款业务资格的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2本罪的行为方式有两类:一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包括不具备吸收公众存款业务主体资格的个人或单位非法经营吸收公众存款业务和具备吸收公众存款业务主体资格的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吸收公众存款业务活动中,违反金融法律、法规,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擅自提高利率等,办理吸收公众存款业务;二是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即以投资、集资、联营、资金互助等名义间接非法经营吸收公众存款业务。
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50户以上的;(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50万元以上的。
4自然人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本罪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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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3-15
桦栋案是目前天津市发生的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在天津市,桦栋财富公司是一家线下P2P理财公司,它是在天津市南开区政府的相关部门批准下成立的公司,对于用户来说他们的理财是P2P,签署的债权债务协议合同。桦栋财富背后是桦栋集团,是桦栋集团的子公司,桦栋集团经营范围很广,包括房地产、金融、物业管理、酒店餐饮等等。1996年就已经进入房地产行业了。它是天津市南开区政府授予的明星企业!其奖项无数。在天津南开区涉及的地产很多,其中包括知名的南开区风荷园、馨达园、馨名园、开心公寓、橙 HOUSE、邻水阳光等项目,可见桦栋集团与南开区政府的合作很多。桦栋财富是桦栋集团的分公司,其涉及金融投资,理财服务,房地产等等,老总为张友麟。张友麟也是桦栋集团的大股东。桦栋财富是两年前成立的公司,是由天津桦栋集团发起设立并全资控股的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在这两年多的时间里,桦栋财富以理财方式在天津发行自身的理财产品,积累了大量的客户,在两年的时间里,客户群越来越大。在桦栋财富的宣传中,保本保息,债权债务协议,并且有强大的区政府支持,是其向客户宣传的主要方式,可以说没有区政府的支持就没有桦栋集团和桦栋财富今天的规模!如今,桦栋财富突然被南开区政府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查封,老百姓的钱不知去向,其来龙去脉老百姓并不知情,不过被查封前后的种种迹象表明,南开区政府相关部门在其监管上存在着很大的问题。问题发生至今,区政府和经侦办对老百姓的解释都让我们感到不满意甚至愤怒。

桦栋财富是在2014年1月19日被南开区政府查封,南开区委将协调受害者登记交予“南开区打击非法集资小组”,侦破上由南开区经侦办去做,老百姓去接待处咨询,得到回答的永远是等,问什么,相关人员对其解答也不是很确切。对于老百姓提的尖锐的问题,相关人员选择回避或者偷换概念解释。老百姓心中有很多的疑惑,因为在桦栋财富被查封前后,发生了一些让我们这些受害者感到惊讶和疑惑的事情。
首先,已经证实的消息是桦栋财富的老总张友麟在2014年的12月26日已经去南开区公安局自首!其自首情况,交代的事情我们不得而知,不过当时这件事几乎无人知道!南开区政府相关部门,公安部门在其自首之后并没有及时控制其公司,以及张友麟本人的行动,张友麟身边的工作人员也没有及时沟通,或者采取一些手段对其业务经行控制,而是任由其扩张。张友麟自首后取保候审,不知他是有意而为之还是政府放任其不管!在2015年1月8日和1月18日,桦栋财富公司召开了盛大的公司年会,其规模非常之大,非常之豪华!在年会上,张友麟的桦栋财富非法敛财将近两千万!在年会上,桦栋财富的高层已加一个点的利息为由让大量参加年会的客户买其理财产品,而几天过后,南开区政府才授权其相关部门查封桦栋财富公司,可以说由于区委相关部门的不作为不监督,导致其年会大量敛财的严重后果。至今,南开区经侦办的人解释这件事也是让我们受害者瞠目结舌,经侦办的人解释为自首需要材料,需要自首人提供其犯罪的证据!还说立案需要时间,需要核实,需要方方面面的配合,但我们老百姓看来,自首到年会的这段时间任由桦栋财富扩张是政府相关部门的失职!这件事要给受害者们一个交代!

其次,桦栋财富公司成立时间也不是一年两年了,对外发传单推广其业务也不是一时半时了,他们的高息理财产品,以及相关的承诺,宣传造势的手法也都不是偷偷摸摸的,而是真真正正在南开区政府眼皮子底下在做这件事请,我们一直想问区政府,在其最初发展的时候,是否存在监管上的失职,在其经营的两年内对其业务有没有做到监督!是否存在官商勾结!地皮买卖!我们有理由怀疑的是,区政府监管上存在着很大的问题,桦栋财富目前3000多份合同,受害者两千余人,上岁数的爷爷奶奶们如今有的在医院,有的在家抹眼泪,有的出来质疑却被区政府派人上门做维稳,种种现象让我们不得不怀疑区委的诚意以及动机,是否在为老百姓的利益着想。

最后,桦栋财富被查封后,无论是最初政府在桦栋财富各个营业点张贴的布告,还是我们受害者的信息登记表,在其文字上都有倾向于将我们这些受害的老百姓和桦栋和张友麟算作共犯的概念。最初政府的公告上,我们受害者被冠以了“集资人”的称号,桦栋财富也是“非法集资”,这让我们受害者感到不安,“集资人”的称呼不应该给我们戴上!我们可以说是被桦栋骗,或者说我们意识不清做了桦栋的理财,但我们没有主观意识到这是所谓的“集资”,桦栋在给我们的合同在我们看来也是有理有据,有模有样,甚至说很合法的债权债务合同,理财的人也都按时依据合同上的白纸黑字兑付了全部本金和利息。对于桦栋财富来说我们就是合理合法的债权人!是有债权的!我们不是跟着犯罪的“集资人”,区政府对我们的称呼十分不妥。后来我们也向区委反应这个问题不过反馈的结果是在我们的信息登记表里,我们又被称作了“投资人”! 政府的登记表比较正式,都向登记人核查了相关合同。“投资人”这个概念我们也感到不妥,桦栋财富犯的什么罪目前并没有确切说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这笔钱用于哪里了也不得而知,桦栋财富目前南开区政府已经同意其破产,破产意味着什么,破产了,我们这些被冠以“投资人”的受害者,也跟着桦栋财富一起破产,因为我们成了桦栋的投资人,投资了桦栋的项目。我们这些受害老百姓有理由也有权利去怀疑这些,我们是债权人!不是什么“投资人”更不是“集资人”。。广大的受害者也是因为P2P这个理念经行投资理财,而绝非集资。因此对于我们这些理财客户来说,桦栋财富是诈骗的行为,而不是非法集资。‘

我们这些受害的老百姓至今生活在不安的恐慌中,我们对天津市南开区政府充满了各种不信任,南开区委在接待我们这些受害者时也处处防范,派大量警察维稳,出现过警察打人的事,和区委门卫保安打人的事。社会是复杂的,人也是各种各样的,在经济发展飞速的今天,由于社会各阶层矛盾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不在其数,每个地区或多或少都会有这样那样,大大小小的抗议和维权行动,我们桦栋受害者们首先有合法维权的权利,我们有理由抗议对我们受害老百姓的不公!我们是弱势群体,我们应该受到保护和尊重,而不是欺骗!对于发生的种种不公平待遇,我们有理由站出来让更多的人知道,督促相关部门公平,合理合法的去处理我们受到的伤害!

希望社会上的有心人的帮助我们,希望上级政府,中央政府能重视这件事,老百姓生活很不易,都是老百姓的血汗钱,大爷大娘们一辈子的积蓄,年轻人努力工作挣的钱等等。我们希望我们的权益不受损失,我们希望我们的本金能全部回来。我们不希望我们辛苦打拼回来的血汗钱被不法分子,政府的腐败分子所吞噬!在此恳求中央政府能关注此事,社会各媒体能报道此事!给我们力量给我们温暖! 再次谢谢了!
桦栋事件广大受害者
第2个回答  2019-04-27
天津市南开区政府与桦栋公司,有着秘密的利益关系,很多行为不符合司法程序。是否有涉黑保护伞的嫌疑???政府干扰司法程序合法吗?涉及3000多无辜的百姓。恳请天津市有关部门对南开区政府进一步调查,深挖黑恶势力,还无辜百姓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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