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起诉时没有对方地址,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调查,或者委托公安机关查询被告的户籍登记住址。在提供对方的户籍信息后,可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一般按照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需要注意的是,在申请法院调查或公安机关查询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案件名称等。同时,具体的操作流程和材料要求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在起诉前咨询当地律师或法院工作人员。
如果在起诉前不知道被告具体住址的,可以直接写被告身份证上的地址或者委托律师到公安机关查询被告的户籍登记住址,如果法院受理后,按照这个地址无法送达诉讼文书、传票的,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方式,等公告期满后,法院可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并判决。
只要是有足以使被告或者被告人与他人相区别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就可以起诉,并不一定非要身份证信息。起诉后,如果身份信息不足的,法院会指导起诉人进行补正。
在民事诉讼中,对于不知道对方身份证号码的情形,并不影响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起诉符合(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情形的,人民法院会依法受理案件,另外,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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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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