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标的的金额就是判决的金额吗

如题所述

是的,执行标的就是在执行程序中具有给付内容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内容。执行标的包括判决金额在内的被执行人须支付本金、利息及迟延履行金、特定标的物、制定交付的财物或票证等。

在民事诉讼当中,如果败诉方不履行判决内容的,那么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会就强制执行标的。执行标的具有非抗辩性。是指人民法院依执行根据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并不要求债权人充分举证证明,也无需法院查证证明某项财产确实属于债务人所有或支配,更无须在执行程序中进行言辞辩论确认财产系债务人所有,人民法院即可实施强制执行措施。强制执行标的非抗辩性,不仅表现在执行程序中债务人有义务自报财产,而且表现在人民法院对查询存款、搜查或扣押、冻结财产等执行方法的运用上。人民法院应主动调查债务人的财产状况,这是一般原则,在必要时可以让债权人查报或债务人自报。当债务人声称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时,人民法院应通过查询、搜查等手段予以落实,绝不能以债权人提供证据证明债务人确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为强制执行的前提条件。这是由执行标的的特点所决定的。执行标的具有法定性。是指在执行程序中,人民法院应依据执行根据所确定的给付内容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执行,非依法定程序不得中止执行或改变、撤销执行根据,不得变更执行标的或停止对执行标的的执行。执行标的的法定性是由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定性和拘束力的性质决定的。执行标的多样性。包括两方面的内容:第一是执行根据的多样性。执行根据是指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具有给付内容的法律文书。制作法律文书的主体不仅有享有国家审判权的人民法院,而且还有公证、仲裁机构以及行政机关。

执行标的的金额不仅是判决的金额,还包括被执行人须支付本金、利息及迟延履行金、特定标的物、制定交付的财物或票证等。
执行标的就是在执行程序中具有给付内容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内容。执行标的包括判决金额在内的被执行人须支付本金、利息及迟延履行金、特定标的物、制定交付的财物或票证等。
申请执行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执行书;
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3、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4、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公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该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5、委托立案的,应该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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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五十七条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被执行人交付特定标的物的,应当执行原物。原物被隐匿或非法转移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交出。原物确已变质、损坏或灭失的,应当裁定折价赔偿或按标的物的价值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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