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的停工留薪期待遇都有哪些?

如题所述

1、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按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收入按国家和本市有关部门规定的统一口径)计算。按此计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低于本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按本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计发。
2、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4、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按因工死亡处理享受全部的工亡待遇;
5、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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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19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规定,虽然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不能继续享受停工留薪待遇,即要求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但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或生活补助,因为工伤停工留薪期满后双方劳动关系并未解除或终止,用人单位还是应当向劳动者承担相应义务。
停工留薪期间,是指劳动者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并保持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期间。在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受伤劳动者为正常出勤而支付相关待遇,因此停工留薪期期间的确定对劳动者待遇的享受就殊为重要。
实践中关于停工留薪期期间确定的争议并不少见。劳动者会在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来后及时进行工作,对停工留薪期的确定并无大的争议。但在实践中,可能会出现劳动者的伤情早已稳定并能够正常生活,但是却没有去做劳动能力鉴定,等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距离其复工之日已经相距了很长一段时间。因此,劳资双方往往对停工留薪期的期间产生争议。
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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