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婚前的房子是男方的钱买的,购买后房子上的户名是女方的名字,请问结婚后假如感情不和房子归谁所有

如题所述

婚前男方出钱买房,但写的是女方名字,离婚的时候究竟归谁,这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具体判定:

一、婚前男方出钱买房,在房产证上却写女方一个人的名字,离婚一般就归女方。因为房产证上登记的是谁的名字,房子的所有权就归谁所有。

二、如果男方掌握有确凿的证据能够证明该栋房子是自己在婚前出资购买的,可以凭出资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自己的所有权。

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除夫妻共同财产以外,其它的都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归一方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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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0-25
一、根据8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其中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根据9月1日,权威部门给出了婚前房产“加名”是否征收契税的最终答案。当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82号)。该通知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通知自8月31日起执行。
三、根据以上两条政策,女方财产属于婚前财产,需要加上你的名字才算夫妻共同所有。房产加名只收工本费,不收契税,应该没有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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