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靠法律在侵权责任中问题方的过错归责原则。中南大学在这次事故中应该承担一定的过错赔偿原则。博士生虽然已经是成年人,但他是中南大学的学生,事故发生的地点是在学校的实验室 ,学校肯定存在管理上的漏洞,在这起事故中存在不可推卸的责任。
4月20日,中南大学的博士生在做实验的时候,实验室发生爆炸。造成该博士生被大面积烧伤。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被送入医院。学校工作人员透露学校还在了解情况,并且派专门人员照顾。目前该博士生还在重病监护室。事故已经发生,希望这位学生能够康复,也希望学校吸训,查找事故隐患,避免此类悲剧再发生。
学生在实验室做实验对专业的学习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实验室的安全也是至关重要。为了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学校需要设置各种安全保障措施,但是如果这些措施不能落实到位,所有的安全管理制度就如同虚设。所以说学校是杜绝事故发生的第一责任人,它无论从安全设施和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监督执行等方面,都是有着不可推卸责任。这次中南大学的实验室爆炸事故,虽然到目前学校方都没有给出解释,但是学校都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只是责任大小的区别。
这起事故再一次提醒实验室安全的重要性。首先高校要对实验室的安全高度重视。把学生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对实验室的危险材料要有严格管理制度和相应规范。并且要对学生进行教育,监督学生的在实验室中对材料使用和操作方面的规范性。对于实验室发生的事故,学校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所以学校要坚决避免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