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房有租赁合同怎么办

如题所述

一般对于法拍房来说,如果房屋租赁是在房屋拍卖之前就已经签订的,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相关规定,拍卖得主不得解除租赁合同,承租人依然可以租赁房屋直至到期,如果租赁合同是在房屋拍卖之后签订租赁合同的,则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这一原则,其所有人在被查封的房屋上设定的租赁权应当无效。
对于在拍卖前就已经签订租赁合同的,购房者可以先进行协商解决,在法拍房的公示信息里都会有租赁的信息,这是购房者需要事先了解的。但是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房屋租赁是指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由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百二十七条
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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