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证是在县级还是镇上办理吗

如题所述

县城。可以在在户籍所在地县(区)人民武装部军事科处登记。因为兵役证是人民武装部发的,而人民武装部只有在县城及以上城市里才有。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县、市的安排和要求,办理本单位和本地区的征兵工作。
若要领取兵役证,需先进行网上兵役登记,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并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肄)业证(学历证明)等材料,前往镇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前往的,可委托其亲属到镇武装部领取公民兵役证。
办理兵役登记证目的与要求:
《兵役登记证》是指年龄在18至24岁的男性和大一新生,报到时必须要按校方要求提交的兵役登记情况证明。否则,学校将不予办理入学手续。此举旨在进一步摸清全国兵役登记情况,为今后改变兵源结构做好准备。
办理兵役证是为了准确掌握应征适龄青年的数量、质量和分布情况,是确定公民服兵役能力的主要形式。
每年兵役登记时间:1月1日至6月30日。有些地方会延长至8月5日,可咨询当地基层人民武装部。
(1)应征报名时间:4月10日至8月5日,男兵报名时间延长,未及时报名的仍可通过系统继续报名。
(2)初次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公民应根据兵役登记通告的要求,凭《兵役登记通知书》、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通知书指定的地点参加兵役登记,接受兵役机关组织的身体目测、政治初审和年龄、文化初核。
法律依据
《征兵工作条例》
第七条 全国的征兵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下,由国防部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承办。各军区负责本区域的征兵工作,具体工作由军区征兵办公室承办。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区)和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以下简称县、市)的人民武装部兼各该级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兵役机关和公安、卫生及其他有关部门组成征兵办公室,负责办理本区域的征兵工作。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县、市的安排和要求,办理本单位和本地区的征兵工作。
第十一条 县、市兵役机关,在每年9月30日以前,应当组织基层单位对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达到服兵役年龄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县、市兵役机关的通知进行兵役登记。接到通知后,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前往登记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代为登记。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第十四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
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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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7-30
**兵役证是在县级办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兵役证应在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武装部军事科处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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