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各科分数及合格标准

如题所述

一级建造师各科分数及合格标准如下:

建设工程经济:满分100分,合格60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满分130分,合格78分。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满分130分,合格78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满分160,合格96分。

一级建造师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一般为各科目总分的60%,一共考《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四个科目。

一建成绩管理方法:

1、滚动管理:

考全科: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管理方法为滚动管理,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2、非滚动管理:

免考部分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

增项:一建增项考试成绩只在考试当年有效,报考一建增项的人员考试合格后,核发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即可取得增报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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