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保全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如题所述

一、解除保全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财产保全解封的法律规定:(一)《民事诉讼法》的相关内容规定: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内容规定: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内容: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保全人应当及时申请解除保全:(一)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二)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仲裁申请、准许撤回仲裁申请或者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的;(三)仲裁申请或者请求被仲裁裁决驳回的;(四)其他人民法院对起诉不予受理、准许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五)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其他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驳回的;(六)申请保全人应当申请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人民法院收到解除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裁定解除保全;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裁定解除保全。申请保全人未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解除保全,应当赔偿被保全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被保全人申请解除保全,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本条的相关内容规定的期间内裁定解除保全。

二、诉讼保全的解除条件是什么诉讼保全的解除条件包括:(一)申请人自愿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或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撤诉并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二)被申请人提供了相应数额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担保,应当解除财产保全;(三)有其他应当解除保全措施情况发生的,如当事人已自觉履行了调解书或判决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或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或上级法院发现采取保全措施明显错误的等,均应依法及时解除财产保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内容规定: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三、财产保全解除相关程序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提供财产线索与执行不同,人民法院不会在财产保全阶段为当事人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必须由申请人自己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以下类别的财产线索属于明确的财产线索:(一)银行账户:有明确的开户行、户名、账号;(二)房地产:有明确的地址和权利人名称,最好有相关的权利凭证复印件;(三)有价证券:知道债券品种的记名债券,或证券账号;(四)车辆:明确的车牌号和车主姓名;(五)股权:明确的公司名和债务人拥有的股权份额;(六)其他财产性权利。
      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
      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赔偿: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由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解除保全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的法律知识。综上所述,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若三十日内不起诉,将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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