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迁,不愿意去的职工是否有赔偿

如题所述

公司同城搬迁,员工不去,没有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同城搬迁,按各地规定,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员工不去的,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关于劳动合同继续履行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股东)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企业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企业继续履行。
“三来一补”企业转型登记为企业法人后,劳动合同由承继权利义务的新企业继续履行。
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搬迁,职工上下班可乘坐本市公共交通工具,或企业提供交通补贴、免费交通工具接送等便利条件,对职工生活未造成明显影响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的,企业不需支付经济补偿。企业与职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企业不得擅自降低职工薪酬待遇;职工的本企业工作年限连续计算,双方可在劳动合同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注明职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5-13

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张保刚律师

擅长:公司法务

刘勇律师

擅长:损害赔偿

王莉律师

擅长:劳动工伤

陈娜律师

擅长:税务合规

朱哲雨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

李昌锁律师

擅长:经济纠纷

李金杏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

    官方电话在线客服官方服务
      官方网站电话咨询
第2个回答  2022-03-28

因员工拒绝随迁而终止劳动合同,可以得到已工作期间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并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免费法律咨询

专业律师为你服务

0元注册公司

严选优秀专家

招募律师合伙人

上千订单全程辅导

律师合作

案源赠送辅导转化

首月免费代记账

300城市大平台

    官方电话在线客服官方服务
      官方网站公司注册代理记账商标注册法律咨询合作加盟
第3个回答  2017-06-02
看合同。

关键看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对具体的工作地点进行约定是怎么样的。

如约定某个具体地址,企业进行整体搬迁,双方应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由该企业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并提前预告通知或多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同时按法律规定支付劳动者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如劳动合同只是约定本市范围内,则搬迁这么近的距离,无需赔偿。万事都要讲理。职工借此不去,要求赔偿,是没有道理的。企业无过错,可以不赔偿。(喵喵保)
第4个回答  2017-06-02
没有补偿,可能还会辞退你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