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规是什么制定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命名异同简析)

如题所述


行政法规是什么制定的《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和《上海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两个都以“条例”命名,但是一个是行政法规,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法律效力;另一个却是上海市地方性法规,仅在市域范围内具有法律效力。这又是怎么回事儿呢?一、国务院拥有行政法规的制定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等法律规定,国务院拥有行政法规的制定权。其中立法法明确规定行政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有关国防建设的行政法规,可以由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共同签署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公布。二、行政法规一般称“条例”,但也有称规定、办法等情况
为了更好地规范国务院行政法规制定工作,根据宪法以及相关法律,早在1987年国务院办公厅就发布了《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此后2001年11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21号发布了《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2017年进行了第一次修订。《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五条对行政法规命名做出了规定:行政法规的名称一般称“条例”,也可以称“规定”、“办法”等。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制定的行政法规,称“暂行条例”或者“暂行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不得称“条例”。三、行政法规命名实例
根据《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五条的规定,行政法规的名称一般都是“条例”,例如《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等。行政法规也可以称为“规定”、“办法”等,例如《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食盐专营办法》等。此外,还有“暂行条例”和“暂行规定”,例如《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快递暂行条例》等。四、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等法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拥有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权,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依照设区的市行使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职权。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八条对地方性法规的发布主体、发布形式作了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大会主席团发布公告予以公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经批准后,由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经批准后,分别由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五、地方性法规一般称“条例”,但也有不少办法、规定、决定、规则等叫法
与行政法规不同,地方性法规的命名并没有全国性的法律、行政法规进行规范,但是可以从具体命名实践中看出,地方性法规的名称一般也称为“条例”,同时也存在较多其它叫法,例如办法、规定、决定、规则、细则等。以上海市为例,整理了上海市近一两年发布的20条地方性法规,如下表所示: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以及众多的其它政府规范性文件,也普遍存在以办法、规定、决定等命名的情况,这时候就导致一种命名上的混乱,与条例命名的情况类似,不太可能从名称上看出一个文件的效力性质。六、小结
综上,在我国的法律法规体系中,条例是一个常见词,主要有以下3种使用情况:①个别法律——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会以条例命名;②多数行政法规会以条例命名;③多数地方性法规会以条例命名。终归到底,还是要通过文件的制定机构来判定文件性质。①法律只能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②行政法规只能由国务院制定;③地方性法规只能由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补充说明一下规章,部门规章由国务院所属部委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由地方人民政府制定。所以,同样叫做条例,如果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就是法律;如果是国务院制定,就是行政法规;如果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就是地方性法规。同理,同样叫做规定、办法等,判断其究竟是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还是地方政府规章,也可以通过制定机构性质来进行判定。作者相关文章:1、法律、法规、规章,我国各类法律性文件该如何区分、有什么不同?2、以上海为例,好好说说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的那些事儿3、一文看懂政府公文的标准规范、文种分类、格式要求4、关于行政法规的4大制定根据和10个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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