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以下条件的企业可承担1.om/s以下,电梯(含PC机)的销售、安装与维修业务。
1.从事电梯安装、维修2年以上,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
2.安装、维修过额定速率1.0m/s的交流双速(含PC机)电梯;
3.企业自有职工30人以上;
4.企业经理应具有从事电梯安装、维修管理工作2年以上的资历,有电梯安装、维修管理经验;
5.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机电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有2年以上电梯安装、维修管理经验;
6.职工中应具有2个以上机电专业工程师,其中至少有1名以上经培训合格的电梯质量检测专业工程师;
7.企业拥有一定数量的熟悉电梯安全、质量及安装、维修技术方面的技工。其中电工不少于全员人数的30%;电气焊工不少于全员人数的10%起重工不少于全员人数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