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属于违建?

如题所述

违章建筑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违章(法)建筑”的含义,在学术界目前比较认可的一种说法是: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建造的建筑物和其他工作物。违章建筑拆除有补偿吗,哪些属于违章建筑?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04

违建一般指违章建筑,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址、选址建房意见书),在规划区以外建设,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

违章建筑主要包括: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扩展资料

违建案例:

1、武汉事件

在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八小对面的荷叶山上,近20栋别墅破坏山体,依山而建。而这样大规模的建筑群,竟是手续不全、明目张胆的违章建筑。该建筑遭到附近居民四处检举,今年7月武汉电视问政,也曾有市民提出质疑。城管部门表示,将尽快拆除,却迟迟不见动静。

2、南京事件

南京润杨煤炭有限公司位于南京汤铜路边上,10年时间先后盖起了近4000平方米的建筑,汤山街道城管中队定定是违建,要对此处建筑依法进行强拆,该公司老板杨某坚持要近6000万的拆迁补偿款。11月月19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建筑拆除时,结果遭到一伙人殴打,4名拆违队员不同程度受伤入院治疗至今。

3、香港事件

香港行政长官梁振英近日发表14页书面声明交代其山顶物业违建事件,更亲口向香港市民致歉,但表示自己在整件事过程中,开诚布公,没有隐瞒,也没有诚信问题。

书面声明是否已经全面交代事件,各方反应不一,立法会已经邀请梁振英亲自到立法会交代事件,立法会主席曾钰成表示,面对议员,亲自说明,回答问题,可以消除大家的一些质疑。

4、南京事件

据悉,位于南京河西万达广场南侧的“万达天幕”,被曝是南京史上最奢华的违建。该建筑竟然盖在一条名为“福园路”的市政路上,使这条四车道的市政路成了断头路,对周边居民出行形成巨大障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违章建筑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2-08

违章建筑主要包括: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有一种观点认为,所谓违章建筑,是指未经主管部门的许可而擅自动工兴建的各种建筑物和构筑物。然而这种观点虽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并不尽科学,其并没有指明“违章建筑”中所谓“违章”的本质,只是一个笼统表面的定义,容易在指导实务中出现差错。

违章建筑依其“违章”的程度不同,有各种不同的情况。从表面上看违章建筑建筑人有无土地使用权上说,违章建筑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一是建筑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因而也无法取得建筑许可证;二是在自己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违章建筑物,即虽有利用该建筑物占有范围内的土地建造房屋等建筑物的权利,但未经取得建筑许可证而擅自建设的建筑。

扩展资料:

归属与利用

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⑴不动产说。即认为违章建筑为不动产,建筑人享有产权。

⑵动产所有权说。即认为作为违章建筑整体,因其违法性,所有权及其他派生的权利不得承认,但构成违章建筑的建筑材料本身作为动产是合法的,因受法律的保护。

⑶占有说。即认为建筑人对违章建筑的占有,作为一种事实状态受法律保护,除执法机关依法处理外,建筑人可以对建筑物可以自己占有与一定的使用,禁止他人侵犯建筑人对违章建筑的占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违章建筑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02-05

违章建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

主要包括:

1、没有申请或者是申请没有获得批准的,并且没有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I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做主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而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做主改变了建筑物的使用性质而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并且超过有效期限没有拆除,从而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相关的主管部门]骗取建设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6、违反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的其他建筑物。

扩展资料

违建归属与利用

⑴不动产说。即违章建筑为不动产,建筑人享有产权。

⑵动产所有权说。即作为违章建筑整体,因其违法性,所有权及其他派生的权利不得承认,但构成违章建筑的建筑材料本身作为动产是合法的,因受法律的保护。

⑶占有说。即建筑人对违章建筑的占有,作为一种事实状态受法律保护,除执法机关依法处理外,建筑人可以对建筑物可以自己占有与一定的使用,禁止他人侵犯建筑人对违章建筑的占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违章建筑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9-02-13

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

违章建筑主要包括: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扩展资料:

《城乡规划法》六十四条规定,对违章建筑的行政处罚包括限期改正并处罚款、限期拆除、没收实物或者违法建设并处罚款。三种处罚方式看起来属于行政自由裁量权,但是,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充分考虑比例原则,即违法严重程度与行政处罚轻重成比例,对于存在时间长,拆除会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考虑罚款,补办手续的方式去处理。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责成相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的决定。即使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政府也要严格遵循《行政强制法》的程序性规定,拆除之前应当先通知相对人自行拆除,在当地张贴公告且不得在夜间拆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违章建筑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