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鄙视小偷。
小偷,当指人的时候,泛称一般偷东西的人;偷盗后要负法律责任;达到上限可判死刑。小偷的法律地位进一步提升,在损害赔偿案件中,原告对小偷的生命安全承担“人道的责任",也就是一种公平的责任。
小偷法律地位的提升被认为是一种法律的进步,体现了法律对人身权的重视与保护。小偷,还可以指情节较轻的偷窃行为,如:小偷小摸。
扩展资料
古代小偷的名目很多,掀开屋顶的砖瓦,弄个窟窿,顺着绳索下去的小偷叫“开天窗”;掘壁穿穴的小偷叫“开窑口”,也称“开桃源”,他们钻入墙穴偷取财物;专门盗墓的小偷名叫“掘冢”、“椎埋”;撬门行窃的小偷叫“排塞赃”。
其中天未亮时活动的叫“踏早青”,大白天动手的叫“白日闯”、“白日鬼”,黄昏时出人不意行窃的叫“跑灯花”;专门趁着主人锁门外出、撬锁入户偷盗的小偷,名叫“吃恰子”,“恰子”就是锁,这类小偷凭借的是自配的“万能钥匙”。
史书上说,北宋时,东京汴梁城里有一个人到酒楼坐饮,在酒桌下捡到一串钥匙,有几十把,这个人捡到钥匙,不知何用,顺手就装在自己的佩囊里。
深夜,他在回家的路上遇到几个年轻人非要请他喝酒,还要拜他为师。原来,这几个年轻人偷了他的佩囊,以为他是个“吃恰子”的惯偷,经他反复解释,此事才罢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小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