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继续使用,要办理的话方法如下:
1、定点零售药店名称、法人代表等变更的,应自批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申请变更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填写《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名称或法人变更登记表》,州(县)医保局自收到《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名称或法人变更登记表》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受理情况公布,申请变更的零售药店可在三个工作日后查询办理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