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员工死亡,逝者家属享有丧葬补助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金的福利待遇。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逝者家属享有死亡抚恤金的福利待遇。企业员工死亡,有的省份逝者家属享有死亡抚恤金福利待遇,有的省份则没有。
一、丧葬补助金无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员工死亡,逝者家属都享有丧葬补助金福利待遇。
发放标准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由省级政府制定本省份发放标准,因而各省份发给标准不同,社保机构一次性支付。
(一)有发给固定数额的,如北京市为5000元。
(二)有以当地上年社平工资x规定月数发给的,如辽宁省为当地上年社平工资/月ⅹ3;上海市为6000元+当地上年社平工资/月x2。
(三)有以逝者生前最后一个月计发的工资(退休为养老金)额x规定月数。
二、死亡抚恤金
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逝者家属享有死亡抚恤金福利待遇;企业员工死亡,有的省份逝者家属享有死亡抚恤金福利待遇,有的省份则没有;绝大多数省份执行下列标准,社保机构一次性支付:
公务员:计发标准为逝者生前最后一个月计发的基本工资(退休为养老金,下同。)额x40+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ⅹ2。(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逝者生前最后一个月计发的基本工资额x20,(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除外。)
企业员工:有的省份有,有的省份没有;有的省份发给标准也不相同,一般为逝者生前最后一个月计发的基本工资额ⅹ10~18。
三、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金
无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员工死亡后,逝者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生活困难,符合救助标准的,享有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金。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金发给标准,一般按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并同步调整,社保机构或民政部门按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