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处理医嘱时应先执行什么医嘱

如题所述

护士处理医嘱时应先执行:临时医嘱。

医嘱, 就是医生根据病情和治疗的需要对病人在饮食、用药、化验等方面的指示。医嘱是指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医嘱内容及起始、停止时间应当由医师书写。医嘱内容应当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应当只包含一个内容,并注明下达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分为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和备用医嘱三类。

护士,1914年,在第一届中国护士会议上提出将护士翻译成英文的“护士”,会议通过了这一建议。工作时,必须脱下便服,穿护士服。护士必须按照卫生委员会相关法律规定的标准和护理行业规范开展相应的护理项目,观察患者体重,了解患者病情,配合医生治疗,及时处理医疗纠纷,预防医疗事故。从生理、社会文化和精神、日常活动、用药和安全等方面进行分析。

从事与医疗有关的所有临床操作或单项特殊护理活动,如机械排痰、穿刺输液、入院宣传教育、出院指导、医嘱执行、铺床换被子、安全提示、取药配药、配药、病情速记、资料归档、,标本收集、责任移交、状况观察、医疗废物的销毁和消毒、医疗废物的管理和分类、收集建议、学习和培训、提交标签供检查、指导患者夜间查房、设备抽查、设备清洁。

以及文明施工、5S实施、出院核算、,医疗记录、医疗建议、护理教学、救援和急救、实时巡逻、异常报告、货物配送、计算机登记、维护、体温测量、技能评估、患者分类、消除四害、患者评论和其他必要的日常护理活动。

经执业登记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病人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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