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房需要什么手续

如题所述

建房需要办理手续: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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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4-01
法律分析:农村建房需要办理的手续: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并且公示 (15个工作日以上);是否有宅基地申请资格:
(一)申请人需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二)农村居民建房必须满足“一户一宅”
(三)因结婚、兄弟分家等情况确需分家另行建房的
(四)因基础建设和村镇建设规划用地搬迁、拆迁、需要重新安排宅基地的
(五)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需要重新安排宅基地的
(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将不予批准。
农村建房,需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的书面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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