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青年人才购房补贴政策

如题所述

 郑州青年人才购房补贴政策

2022年4月14日之后毕业的青年人才

一、 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专科毕业生年龄须在35周岁(含)以下,博士研究生不设年龄限制;

  2.郑州户籍,在郑州市域范围内就业创业,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满一个月;

  3.取得毕业证书时间须在2022年4月14日(含)之后,并在学信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或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之一的认证平台完成认证;

  4.申请人必须是购房人本人或其配偶。

  (二)用于申请补贴的住房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所购房屋用途须是住宅,包括成套住宅、非成套住宅、公寓,不包括商业、办公等;

  2.住房获取途径须是市场购买,包括购买法拍房,不包括继承、受赠、析产、直系亲属过户、拆迁安置、购买政策性保障住房等;

  3.所购房屋是新建商品住房的,须办理完成合同网签备案,缴纳契税,取得完税凭证,所购房屋是存量住房(法拍房)的,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4.申请补贴的住房须是申请人或其配偶在年满18周岁后首次在郑州市通过市场化途径购买的住房,且购买时间在2017年1月1日(含)之后。

  二、补贴标准

  博士每人10万元,硕士每人5万元,本科毕业生(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每人2万元,专科毕业生每人1万元。

  三、申请材料

  1.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3.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认定的证明;

  4.户口簿;

  5.婚姻状况证明或单身承诺书;

  6.契税发票或不动产权证书;

  7.社保卡。

  四、特别说明

  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双方可按照各自应享受的补贴标准申领购房补贴;

  4.所购房屋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不满3年的不得上市转让;

  5.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只能申领1次,且不能与其他安居保障政策同时享受;

  五、申请流程

  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由市住房保障局及各县(市)、上街区、郑州航空港区、郑东新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开区住房保障部门常年受理。

  (一)受理

  申请人将申报材料提交到住房保障部门人才窗口或通过郑州市政务服务网、郑好办APP申请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在市内五区(金水区、二七区、中原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购房的,由郑州市房地产市场和产权交易管理中心负责受理;在其他区域购房的,由房屋所在地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受理。

  (二)核准

  各受理单位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对其是否满足申领条件进行核验,核准后出具《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核准确认单》。

  (三)资金拨付

  采用预拨+清算的形式,经市政府批准后,市财政预拨付补贴资金,各受理单位依据《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核准确认单》将购房补贴资金全额拨付至申请人个人账户,市住房保障局每月向市财政局提供补贴发放情况,年终统一进行清算。

2022年4月14日之前毕业的青年人才

  一、 申请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购房补贴:

  1、本科学历申请购房补贴,有“双一流”院校要求(双一流院校以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每年公布的名单为准);

  2、博士以下学历要求在35岁以下;

  3、2017年1月1日之后毕业,并在毕业3年内落户郑州或户籍未迁出;

  4、需在郑州首次购买住房,且购房合同已完成备案,并按规定纳税,取得完税凭证。

  二、补贴标准

  博士每人10万元,硕士每人5万元,本科毕业生每人2万元。

  三、申请材料

  申请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申请表;

  2、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等家庭关系材料;

  3、本科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4、已备案的购房合同以及完税凭证。

  四、特别说明

  1、申请购房补贴时,申请人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做出书面承诺。对经证实属于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取消享受政策资格,按有关规定处理并依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2、用于申请购房补贴的合同,购房人必须是申请人本人。

  3、补贴发放后,购房合同不得撤销或变更。如果确需撤销或变更的,应该先行退回购房补贴,再办理撤销或变更手续。

  4、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均可申请补贴。同时,按照“就高”和一次性原则,已领取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其他的人才安居补贴政策及住房保障政策。

  5、所购买的房屋执行郑州市限售政策,即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不满3年的不得上市转让。

  五、申请流程

  1、申请。申请人将《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给购买房屋所在区域的房管部门。在市内五区(金水区、二七区、中原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购房的,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申请工作由郑州市房地产市场和产权交易管理中心负责受理。

  2、审核。各受理单位对申请人购房是否属于首次购房进行核对后,汇总上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对申请人是否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符合生活补贴发放条件的名单之中进行核对。完成两项核对后,将补贴名单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经市政府研究后,确定拟补贴对象名单。

  3、公示。将拟补贴对象名单通过市级媒体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将拟补贴对象名单、各区域拟补贴资金计划表等材料提交市政府,由市政府批转市财政局向各区域拨付资金,资金到位后由各受理单位每季度集中将购房补贴资金全额拨付至申请人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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