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双方在同一户籍地,带结婚证户口本直接到街道计生管理部门办理。如夫妻双方户籍不在同一地的,以一方所在地申请,到另一方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在此地未生育证明后带上双方户口本及结婚证申请办理。视各地管理规定不同而有所不同,可到当地计生管理部门咨询。
1、夫妻双方户籍均在本市的,由女方户籍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夫妻一方户籍在本市的,由本市户籍一方的户籍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夫妻离异或丧偶的、单身合法收养子女的,由直接抚养子女方(收养方)户籍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扩展资料:
(1)《独生子女证》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发给独生子女本人。
(2)领取《独生子女证》以自愿为原则,必须由独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请,不申请者不得领证。
(3)孩子年龄超过16周岁的,凭自愿原则也可申请领证,但在《独生子女证》上要加盖“不再享受条例规定优惠政策”章
(4)孩子户口未申报的,不予发证。
(5)未办理《生殖健康服务证》的,需补办后再办理此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