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惠玲的深圳市宝安区

如题所述

姓 名 刘惠玲
职 务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
性 别 女
民 族 汉族
出生日期 1954年11月
籍 贯 吉林省扶余市 198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1年2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 1971.02--1973.03 吉林省扶余县永平十二小学教师
1973.03--1973.09 广东省惠州市十三小学教师
1973.09--1974.09 广东省惠阳地区师范学校进修班学员
1974.09--1978.12 广东省惠州市十年制学校教师
1978.12--1982.03 河南省确山县第二小学教师
1982.03--1983.07 广东省宝安县财税局干部
1983.07--1986.08 广东省宝安县财税局地方收入股副股长、股长
1986.08--1989.12 广东省宝安县财税局地方收入科科长兼投资管理公司经理(县副科级)
1989.12--1992.12 广东省宝安县财政局副局长
1992.12--1997.03 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局负责人、副局长(1993.06)
1997.03--1998.06 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公司经理 (其间:1994.09--1997.09 广东省委党校行政管理专业学习)
1998.06--2003.06 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局局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2002.09)、党组成员(2003.04)
2003.06—2006.09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
2006.09--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工作分工 协助区长处理区政府日常工作,分管监察、财政、人事、人口与计划生育、审计、侨务台务、民族宗教、机关事务、国有资产、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公司)、税务、政府采购、法制、档案工作。联系人大、政协、政法、邮政、电信工作及驻区金融机构。 分管部门:监察局、财政局(国资委)、人事局(编办)、人口计生局、审计局、侨办、台办、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部门:宝安国税局、宝安地税局、地税第四稽查局及驻区金融单位。 联系单位:邮政分局、电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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