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胎我不懂 法律规定派出所是无权收这个费用的,也不能说你胎就不给办理手续,即使是10胎(举例,无冒犯意思),只要手续齐全、合法,他也要给你办理。超生非派出所管辖范围 如果派出所一直刁难你的话,你们要及时蒐集派出所拒绝给你们办理
原则上是再婚后的夫妻双方都有过生育孩子的,且再婚前也有孩子的抚养权的任何一方在再婚后将不能再次申请生育一个孩子,如果再婚后的一方为初婚的、没有生育史的则可以再申请生育一个孩子
和另一个男人结婚,也就是说从新开始,现在的孩子算第一胎,可以选择再要孩子
只要是自己的孩子就必须给付抚养费,根据《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因为夫妻离婚后,子女无论随父方还是随母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子女的关系不因夫妻离婚而改变。
除非其中一个没有过孩子。
还想要,那要是国人都想多要几个孩子,岂不上只是多离几次婚就可以了。
呵呵,社会就不和谐了, *** 不会允许的。
没有,你们想要就可以生
算三胎
我们这里是这样算的
不知道是不是城市不同
然后答案各不一样
生育胎次和子女数的计算,并不因为孩子归谁而减去此前生育过子女的数量。
你只需这样想一下:你在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你就已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了。对吗?
因此,可以很肯定地告诉你:再婚夫妻一方再婚前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初婚未育的,再婚后生育的子女即为二胎。
这在你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应该是很明确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政策上的理解有所帮助。
一定会罚款的。强要就是超生。如果能办生育指标还用的著强要吗?
你基于对前夫的不满,当然可以了,但是你有没有想过你孩子的感受?孩子不是你的私人物品,他需要妈妈的爱,也需要爸爸的爱。没有了完整的家庭,他已经很不幸了,如果缺乏父爱,他以后的感情世界会是残缺的,会严重影响他正常的生长发育和心智的成长,这一定不是你所期望的吧?当年刘邦受尽胯下之辱,后来他荣归故里的时候,却把那个侮辱他的人提升为了里长。都说报复一个人的最高境界,就是以德报怨。你的孩子长大成人以后,会深深的感激伟大的母亲的,他也会从你身上学会这高尚的品质。而你的前夫,会因为你的大气和包容,心生惭愧,甚至终生愧疚。这样不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