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房子卖给了别人 现在房子涨价了我要求买方加点钱 新合同该怎么写

2008年的时候我把自己的拆迁安置房,以很低的价格卖给了别人,但现在房价涨了好几倍我和买主协商后他同意一次性补偿我20万~~~ 经过协商买主同意叫当初的中介和买方+卖方(我)3人一起把以前的3份合同都撕毁重新写一份合同。那重新写新合同的时候该怎么写????(注;由于是拆迁安置房,房主想拿房子是要向政府交一笔造房子的成本费的,由于我现在还没交这笔钱所以房子还没拿到手,房产征,土地证,契证,都没办理)

呵呵 楼主真善良 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啊 大家按照协商的写就可以 要是您不卖了 就直接退钱给对方并把这些年的钱的利息给对方即可 继续卖就按照大家协商的写就可以了 不过说实话 你的合同还是无效的 因为那房子跟本就交易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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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1-09
是要补地价才可以转为市场商品房。商品房才可以在市场上流通,在原来的基础上加:1、把价格改了,2、备注:A:在你办房产证时候的费用由谁来承担。B:将房产卖给买方过程产生的费用由谁承担;C:卖卖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都了解该房地产为拆迁安置房,未办理商品房手续,其交易周期长,存在风险。D:卖方须积极配合办理商品房手续,本合同签署后卖方如因房价上涨等原因违约,因按违约定金法则并按违约时的该物业市场价格与签署本合同时的价格差额对买方进行赔偿;本合同签署后卖方如因房价下跌等原因违约,因按违约定金法则并按违约时的该物业市场价格与签署本合同时的价格差额对卖方进行赔偿。
第2个回答  2010-11-09
按照你们双方的意愿协商着写啊!无非就是价格是多少,什么时候付钱什么时候交房什么时候过户之类的写清楚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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