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对学生进行罚款怎么办,告诉我具体办法

如题所述

1,学校作为事业单位,是没有权力收罚款的,所以你说的这个罚款估计当然是没有相应的发票、收款的。
2,你要明确这笔罚款是否有交到学校去,这是学校的行为还是老师的个人行为。如果是学校的行为,那就属于乱收费,你可向物价部门或教育部门投诉。如果是老师个人行为,你可以向教育部门、纪委或者检察院反贪局投诉。

3,老师不是行政主体没有罚款的权利,可以批评教育,但罚款是不被允许的,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到当地教育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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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2-12
首先,老师罚款是违反行政处罚法的。其理由是:一、老师无权设定行政处罚。罚款是行政处罚的一种,而行政处罚只能依据行政罚款法的规定,由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来设定。除此以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即使在地方性规章制度中,罚款的限额也要由省、直辖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规定,老师根本无权设定、也无权行使罚款权。二、中小学生享受特殊的司法保护。作为未成年人,他们受到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行政处罚法第25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小学生和初中生即使有违法行为,也不允许对他们处以罚款。

其次,老师罚款与教育法相悖。我国教育法明确规定:“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国家教委1994年9月已下发过《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收费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重申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要严格按照审批权限进行,明令禁止对学生罚款。此外,教育法还规定了乱罚款者的法律责任:该法第78条规定,凡“违反国家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责任人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学校罚款,加重了学生的经济负担,僵化了师生之间的关系,更重要的是这种以罚代管、僵硬的教育方式,并不能使学生心服口服,反而易引发拜金主义倾向,这同教育的初衷是背道而驰的,应当即停止。

可以向学校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第2个回答  2018-12-12
没有任何法律法规授权老师可以对学生罚钱,因此,老师的行为显然是违法的;作为学生可以将有关情况向学校领导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反映;但在此之前,也要先搞清楚,老师罚款的目的是什么?如果所“罚”的钱,没有进入老师的腰包,数额很小,只是作为一种班务费的来源,且得到同学们一致同意的,这个可以视为“班规民约”,虽仍有违法之嫌,但性质已经明显不同。这种情况下,作为学生也要有保护老师一片苦心的感恩之心。
法条链接:《教师法》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3个回答  2018-12-13
按相关法律规定,老师没有行政处罚的权利,对迟到学生进行罚款的行为违法。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十五条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第十六条 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第十七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九条 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
(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第4个回答  2018-12-12
如果对老师的做法不满,首先要先教导主任或校长反映。他们是老师的直接领导。如果他们处理的不满意,那就找教委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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