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有效的三段论的小前提是E判断,其大前提是PAM。
因为小前提是E,则大前提应该为肯定命题,结论为否定命题,在结论中大项是周延的,要使大项在前提中也周延,只能是全称命题的主项。
三段论实际上是以一个一般性的原则(大前提)以及一个附属于一般性的原则的特殊化陈述(小前提),由此引申出一个符合一般性原则的特殊化陈述(结论)的过程。
扩展资料:
从思维过程来看,任何“三段论”都必须具有大、小前提和结论,缺少任何一部分就无法构成三段论推理。但在具体的语言表述中,无论是说话还是写文章,常把三段论中的某些部分省去不说。
但是“省去不说”不等于可“废除”。因为“大前提,小前提,结论”三者原则上不能够省略任何一个。
如果一类对象A的全部内涵可以知道,那么,它的小类B,即A包含的部分对象B,也必然有A的全部内涵;我们想否定应该内容时:如果某一类对象A的全部都不是B,E如果属于B,则E也必然不属于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