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私人号码给我打电话让我去派出所协助调查,我没理然后打电话给我父母,请问我可以追究这个人的责任吗?

有一个自称是某某派出所的民警用私人电话打给我让我去一趟派出所协助调查,我以为是骗子没理,然后他打电话给我父母说这个事,害得我父母很担心。如果是真的是派出所的民警,请问我可以追究这个人的责任吗?

不可以。协助调查是公民为维护公序良俗、社会和谐、民生安定而自愿采取的、配合警察或其他部门开展调查的行动。协助调查是自愿的,这是没有任何强迫性质、自发的高尚行为,因此也无须通过法规对其细节进行约束和规范。
法律分析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对于协助调查没有违法犯罪的公民,最长时间询问时间是24小时。人民警察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到其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必要时,也可以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嫌犯,警察是可以抓人的,即强制传唤,最长24小时。根据刑事诉讼法,对于犯罪嫌疑人警察是可以抓人的,即拘传,最长12小时。但治安传唤、拘传,都不是协助调查,而是调查,其前提是警察已经有了嫌犯违法犯罪的证据或线索。必要时,人民警察也可以要求被询问人自行书写。询问不满16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八条 辩护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有权予以保密。但是,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的,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经继续盘问,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作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能作出上述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十三条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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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03
你好,这种不需要理会就行的了,大概率是骗子。公安民警如果真的要找你协助调查,会用机关的座机来联系你,号码一般会带有110字样。再就是会上门来找你去派出所协助。另外公民有义务协助国家机关处理事件时的配合取证,这个是你义务,是不能追责该民警(前提是真的民警联系你)
第2个回答  2020-11-03
你追究不了的,他没伤害到你或你父母,你怎么追究?起诉他?投诉他?他是不是民警都不能通过正当的渠道追究他的责任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11-03
要看你有没有犯什么事或者跟那个人有没有厉害冲突关系,如果有矛盾等利害关系,就不能追究
第4个回答  2020-11-03
可以追究,但是这种基本有可能是电话诈骗,有可能警察正在准备抓捕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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