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半个月,又来公司上班,现在要解雇,怎么算补钱?

以前做了十三年,由于个人原因离职,半个月后,又来公司上班,现在公司效益不好,又要裁员了,现在又做了五年满了,补钱,该怎么算

嗯,因为你已经离职了,然后你来公司上班了,现在姐夫你不就去吧,我觉得也没有什么没有,什么不行的,因为你已经离职了,离职都半个月了,而且怎么说呢,以前我相信你在公司干了这么年,公司肯定已经给你补偿过了,要不然你怎么可能会走的呢,对不对,那现在你又来公司上班了,那你就要跟公司去协商了,该怎么办呀,因为他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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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25
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终止劳动合同的,构成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给予赔偿。双倍的经济补偿; 半个月工作一个月的工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按照一个月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六个月不足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给予经济补偿。劳动者的月工资比中华人民共和国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用人单位所在区划内劳动者上一年平均月工资高三倍的,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为劳动者平均月工资的三倍,经济补偿的最长支付期限不得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相当于劳动者经济补偿标准一倍的补偿金。
第2个回答  2020-12-25
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终止劳动合同的,构成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给予赔偿。双倍的经济补偿; 半个月工作一个月的工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按照一个月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六个月不足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给予经济补偿。劳动者的月工资比中华人民共和国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用人单位所在区划内劳动者上一年平均月工资高三倍的,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为劳动者平均月工资的三倍,经济补偿的最长支付期限不得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相当于劳动者经济补偿标准一倍的补偿金。
第3个回答  2020-12-25

劳动法规定: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劳动法辞退赔偿规定如下:《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这里指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由于您之前已经办理过离职,所以工龄按您第二次入职开始计算。

第4个回答  2020-12-25
公司有公司的制度!需要咋补会给你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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