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用电是指从事商品交换、提供有偿服务等非公益性场所的用电,
主要包括:
1、服务业:如宾馆、饭店、旅社、酒店、咖啡厅、茶座、美容美发厅、浴室、洗染店、彩扩、摄影等;
2、商品销售业:如商场、商店、交易中心(市场)、超市、加油站、房产销售经营场所等;
3、文化娱乐、健身、休闲业:如收费的
旅游点、影剧院、录像放映厅、游艺机室、网吧、健身房、保龄球馆、游泳池、歌舞厅、卡拉ok厅、高尔夫球场等娱乐、健身、休闲场所;
4、金融交易业:如证券、信托、租赁、典当、期货、保险和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除外)、
信用社等;
5、
商务服务业:如法律服务、咨询与调查服务、广告服务、中介服务、旅行社、会议及展览服务、其他经营性的商务服务等;
6、其他服务业:如修理与维护业、清洁服务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