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本身或者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已经发生保险事故损失的保险标的,通过拍卖、折价出售、
租让等形式对损余残值进行回收再利用的一种行为
保险标的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可回收利用的价值简称为残值,通常是指,发生保险事故之后,
被保险的财产剩下的部分价值,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双方协商处理,如折归被保险人,保险公司
在核定赔款时将扣减残值。如归保险人,则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核定赔款后,会委托第三方机
构对损余货物进行处理。
举例说,某公司为一批电脑配件购买了保险,后来,因为水暖管爆裂,仓库跑水,导致这部分
配件被水淹,经查实,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公司应该给予赔偿,但是,经过专业部门鉴定,配件
受损后,无法完全正常使用和销售,原来价值20万的配件,按废件回收,仅价值5000元,这个
5000元就是残值。而保险公司就会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此批受损货物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