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大早就被老板辞退,而且没有通知的情况下,理由就是说我昨天没开公司的会(因为我昨天休息)

他的理由就是说我没开公司的会,而且休息的前一天我发信息给他了,说我明天休息,但是他没回复,信息是发送出去的了,今天他就跟我扯话说没有收到信息什么的,我应该怎么做,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吗?他没有跟我签劳动合同,我工作满三个月
一楼:他就是找茬,但是短信也是一种通讯手段,他可以开会那天打电话给我叫我回去的,但是他没有!我就是想知道有什么法律途径,争取我自己的权益,一大早被人辞退,我觉得很无辜
二楼:一些什么证据,我上班有指纹打卡,有一些通讯的信息
谢谢各位,我在网上也问过几个律师了,他们都不接受这种小案子,跟我说律师对这些案子没意义没意思,唉,意思就是他们得到不了几个钱,现在的律师真狗眼啊,咱们平民怎么能得到法律的平等对待,我看我还是算了吧,以后找份工作记得签合同就是了

你的情况,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签劳动合同。否则,自满一个月后开始算,要给二倍工资你。
除了楼上已说的,我作点补充:现在你单位的情况是,故意找借口开掉你。除了没签劳动合同已是违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仲裁的话,你可以要求拿出一天不上班开除员的依据。实务中一般绝大部分企业的企业规章制度都作不了依据。因为这方面的依据1、要合法;2、要公示所以,即使你休息前只给老板发了条信息表明休息。单位的做法仍然违法,就要负法律责任。
再来说说你的证据的问题:如果你实在找不到证据,可以找二到三个昔日同事给你做一个证言,表明你与单位的劳动关系。也是可以申请仲裁单位的;你的通讯信息,可以打出来,作为补强证据。最后,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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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1-10
很简单,到劳动部门投诉。
用了你三个月不签劳动合同,本身就是非法用工。
如果试用期三个月,要签订三年劳动合同。
注意保存证明自己上班的证据。
第2个回答  2010-11-10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你可以去劳动仲裁,要求支付你自工作第二个月起双倍的工资,即四个月的工资。
第3个回答  2010-11-10
他找茬·····故意的····但是你请假不应该发短信请,要开会的话他应该亲自或者找人通知你····不过说实话,你就是在公司代下去了,以后他还是会找你茬,处处针对你,我劝你还是拿这几个月公司闪人算了!
第4个回答  2010-11-10
你可以把信息记录掉出来让他看,证明你确实发了,为自己找一些相关的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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