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有限责任公司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若你组建企业,你会选择哪种组织形式?

如何理解有限责任公司于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若你组建企业,你会选择哪种组织形式?

对我们大众而言,可以买到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而不能买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股份有限公司最大的好处就是方便融资。若组建企业,你看自己想要承担一个什么样的责任,然后根据组建形式确立公司性质,简单而言,有限责任公司更趋近于私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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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2-07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我国公司的两种主要形式,是目前我国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主体,它们的发展直接推动了我国经济的发展。本文简要回顾了公司的发展历史,从多个方面阐述了这两类公司的相同和不同之处,分别分析其优缺点,并指出两类公司现实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发展方向。
一、公司的概念和发展沿革 公司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起源于西方中世纪。在西方国家,公司作为企业的一种,最早是以无限公司的形式出现的。继无限公司之后出现的是两合公司。17世纪出现了股份有限公司,1602年成立的荷兰东印度公司,是最早的股份有限公司。①20世纪以来,股份有限公司迅速发展,并成为制造、公用事业、银行、保险等行业普遍采用的组织形态。继股份有限公司之后,19世纪末在德国产生了有限责任公司,随后迅速在西方各国普及开来。 我国由于长期处于封建社会,商品经济不发达。最早由民间出资创办的公司,出现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华民国成立后,公司有了一定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除了民族资本创办的公司之外,国家通过没收官僚资本,组建了一批国营公司。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公司得到迅速发展,首先出现了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随后出现了股份制企业,即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两种组织形态。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5年修订通过,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二条规定,公司是指依照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异同 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对公司法进行了修正。依据该法,公司是指全部资本由股东出资构成,股东以其出资额或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满足以下条件:股东人数为2人以上50人以下;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的,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设立股份公司应当满足以下条件: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二、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点 1.都是法人企业 我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两种基本形式,显然它们都是法人企业。 2.承担有限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公司以全部资本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债权人只能对公司而不能直接对股东行使债权。 3.股东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不限于自然人。除国家有禁止或限制的特别规定外,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机构、企业法人、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自然人均可以成为有限公司的股东。 三、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同点 1.法人名称要求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滋养,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这是与其它企业和经济实体的重要区别。 2.股东人数不同
我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此外,允许一个法人或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或由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代表国家设立国有独资公司。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3.设立方式和程序不同 有限公司只有发起设立而无募集设立,程序比较简化,股东人数有限,且出资额在公司成立时必须缴足,因而公司内外部关系简单,容易组建。股份有限公司由于股东人数众多,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要经过公开招股程序,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较其他公司要严格,设立责任也较重,其内部组织和社会关系复杂,因而既不易组建,也不易管理。 4.人合和资合因素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将人合性和资合性统一起来,属人资两合公司:一方面,它的股东以出资为限,享受权利,承担责任,具有资合的性质;另一方面,因其不公开招股,股东之间关系较密切,具有一定的人合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是彻底的资合公司。其本身的组成和信用基础是公司的资本,与股东的个人人身性没有联系,股东个人也不得以个人信用和劳务投资,这种完全的资合性与有限责任公司不同。 5.注册资本数额、要求不同 《公司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采取发起方式设立的,全体发起人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公司法》的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三万元,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6.筹集资本的方式和难易程度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公开募集股份,不能发行股票或公司债券,股东出资后获得的只是一种权利证书,不能在股票市场上自由买卖。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成等额股份,每股股票的金额较小,因而便于吸纳社会闲散资金,形成较大规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可以在证券市场上自由买卖。 7.组织机构及决策不同 在公司组织机构的组成上,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设立中即可以章程确定之,而股份有限公司则必须经过创立大会的选任才可以产生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有限责任公司一般采用董事单轨制,董事和经理均由同一个人担任,集公司决策权和经营权为一体,对下属实行直线领导,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灵活、简便、效能高,是中小企业理想的公司形式。 与有限责任公司相比,股份有限公司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彻底分离,资本的社会化和公众化,不仅分散了投资风险,而且有利于社会的广泛监督,从而促进公司提高管理水平,适应生产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的发展趋势。 8.股份转让方面的不同 (1)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而当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会受到限制,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强制性规范:一试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二是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三是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向公司申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9.对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限制不同 股份有限公司发展到一定规模,具备一定的条件并经过批准,其股票在证_交易所上市交易成为上市公司,而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成为上市公司。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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