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3天,在第三天因为个人原因提出不做,有工资吗?

我这边招聘长期工,有实习期3天,可是我有在第2天或第三天告之她实习期过,才有实习期工资,她再第三天下午因为个人原因提出不合适,不做了,可是他做满3天了,而且我们再她提出不合适时,就已经有提出她不需要再继续下去,那她还有工资吗

那就是说是你方先提出的了,既然这样那当初第一天来时你们讲的多少钱一天就给他两天的工钱好了。当然他不要就不管他如果向你们要之前也是说好的待遇就该付给对方的,也不会损失你多大的利益或名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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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2-05
有啊,因为是你先提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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