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开封市大梁路。时间:2014年2月20日下午3:03,我从大梁路自东向西向左转弯,车已走到中州国际门口,有一辆电动车直接撞在车子右后门处,然后滑倒在非机动车道上,我立即下车,查看现场情况,并报警,拍下照片,警察到之后,问清楚情况,然后打了120。经医院检查,确诊为右腿膝盖下方粉碎性骨折。两天后,交警判我全责,说是我非法占用非机动车道,并赔偿电动车车主医疗费,误工费、车损费、营养费等等相关费用,然后保险公司联系我说他们可以给对方修车,保险公司去修电车时给电车做了个全车检查,说该车刹车有问题,经检测不是撞车时损坏的他们不负责修。我现在想问的是因电车刹车问题撞在了我的车上交警判我全责完全正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