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与国家公务员的关系

如题所述

  公务员与其所在机关之间的关系在行政法上定义为职务委托关系。国家公务员接受国家的委托,担任国家行政职务,即与国家之间产生一种法律关系——国家职务关系。国家为使公务员有效地完成工作任务,赋予其各种相应的职务上的权利,同时,公务员接受国家的委托,就必须履行其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这是公务员对国家应当履行的义务。这种职务关系,在法律上其性质为委托关系,它是按照委托关系的原理来处理的。
  国家公务员代表行政机关,以所在行政机关的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其行为的结果归属于相应的行政机关。外部行政管理法律关系是行政机关与作为行政相对人的个人、组织之间发生的关系,而不是国家公务员与相对人之间发生的关系。国家公务员在行政管理关系中并非作为一方当事人出现,因而不具有一方当事人的资格。在行政诉讼中,国家公务员既不能作原告,也不能作被告,不具有诉讼当事人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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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6-29
行政机关(Administritive Organs)通常简称“政府”,是国家机构的基本组成部分,是依法成立的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的行政组织,包括政府以及有关功能部门(官僚机构)。 行政机关资格的取得,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其成立获法定机关批准; (2)已由组织法确定了职责权限; (3)有法定行政编制并按编制配备了人员; (4)有独立的行政经费; (5)有办公地点和必要的办公条件; (6)通过公开的方式宣告成立。 行政机关要获得行政执法权,还必须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具体规定。 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有权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等,指导所属各部门、下级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行政活动。国家行政机关实行首长负责制与集体领导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国家行政机关的管辖权和活动地域,国家行政机关又分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 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及其所属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和办事机构;派驻国外的大使馆、代办处、领事馆和其他办事机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的各工作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如专员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驻外地办事处;其他国家行政机关,如海关、商品检验局、劳改局(处)、公安消防队、看守所、监狱、基层税务所、财政驻厂员、市场管理所等。 行政机关组成 各国最高行政机关的组成因政体不同而有差异。在西方,总统制国家的最高行政机关由选举产生的总统为首脑,其他成员由总统依法律程序任命,总统向选民或宪法负责;内阁制国家的最高行政机关,由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组织,其首脑内阁总理(首相)由国家元首任命或经国家元首提名由议会选举,内阁向议会负责;委员会制国家的最高行政机关的成员由议会选举产生,最高行政机关向议会负责;半总统制国家的政府总理由总统任命,其他成员由总理提请总统任命,政府向议会负责。西方各国地方行政机关首长的产生方式主要有:由上级行政机关任命,由地方议会选举,由地方议会主席兼任和由选民选举 4种。其他成员或由本级行政首长任命,或由本级议会选举产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行政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对其负责,受其监督。地方国家行政机关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受其监督,对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服从国务院的统一领导。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除行使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权外,还可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自治权(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自治机关)。 我国公务员正规统一都叫国家公务员,不管是中央还是地方都是国家公务员,具体才分为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和地方国家公务员。 中国国家公务员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中行使国家行政权利、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 词语释义 1、指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或学校中从事普通事务性工作的人员。 徐迟《精神分析》:“此刻时间虽然还早,已经有公务人员和学生们到街头来了,因为政府机关和学校今天都放了假。”巴金《寒夜》一:“这是住在他隔壁的公务员张先生 ,手里还抱着两岁的男孩。” 2、指在机关团体做勤杂工作的人员。 韦君宜《忆郭小川写诗》:“原来的机关公务员、司机、木工等向来不大读诗的都跑去看这首诗。” 3、按照我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我国的国家公务员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包括国家行政机关中从事党团工作的专职工作人员,如人事部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我国公务员包括7大类:全国及各级人大常务委员会成员、政协成员、检查机关、民主党派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共产党各级领导。 基本定义 国家公务员分为政务和业务两类。政务类公务员,必须严格依照宪法和组织法进行管理,实行任期制,并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业务类公务员按照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实行常任制,国家公务员履行宪法、组织法、国家公务员法以及国家公务员条例规定的职责。 名称由来 “公务员”一词,是从外文“civilservant或者civilservice”翻译过来的。英文原意是 “文职服务员”、“文职仆人”,有人直译为“女王的仆人”,有人意译为“文官”或者“文官制度”,也有人译作“公务员”“公务员制度”,有人译作“文职公务员”,或许这种译法更符合原意。美国则称为“政府雇员”(governmental employee);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称“文官”,战后改称为“公务员”;法国直称为“公务员”;联邦德国称为“联邦公务员”或“联邦官员”。当今世界,许多发达国家以及一些发展中国家都纷纷仿效英美等国,建立起自己的公务员制度,把政府中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称为“公务员”。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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