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干枯的京杭大运河挖宝,挖出过哪些价值连城的宝物?

如题所述

      很多人在干枯的京杭大运河挖宝,挖出过哪些价值连城的宝物?

中国五千多年的文化,其中流传下来的古董文物,自然也是不少,它们有的是一代代相传,有的是埋了地底下,有的是沉在了水下,还有的是在一些陵墓中,一件真正的古董,就算是小小的瓷碗,都是价值连城的,就像前些年发现的那些皇帝的圣旨那样,最低的都价值几十万,所以自古以来,就有一些盗墓贼,想通过挖掘这些文物,来发家致富,而有一些运气好的人,因为无意捡到了一些文物,从而拍卖出去,成了百万富翁的大有人在,虽然这是不切实际的,但在以前,这无疑是一个发家致富的捷径。

随着时代的进步,国家也立了法律,规定人们找到文物,要上交给国家,不然可能会因此受牢狱之灾,所以近期,许多人挖掘到宝物,也会自觉上交给国家,但是,有许多老百姓却公然挖掘宝物,并且拿去卖,发生什么事情了呢?

站在河堤上可以看到,在干涸河道里,有数百个大大小小的坑和忙着挖宝的人们。他们有的几个人合挖一个大坑,也有的单独行动,挖的坑当中,有的深度达三四米,已经见水。有人甚至专门用金属探测仪进行检测,探测仪发出的“嘟嘟”声不绝于耳。在大坑周围,堆放着一些破碎的瓷碗瓷罐,都是寻宝人挖出来的宝贝,在河道里,瓷器、陶器碎片随处可见。

据这里的寻宝人介绍,挖2.5米深一般是宋朝物件,挖3米是隋朝的物件。前几天,这里曾有人挖出了铜鼎,因此这些日子不断有人来寻宝,他们当中多数是附近村子里的人。

京杭大运河是世界上里程最长、工程最大的古代运河,对中国南北地区之间的经济、文化发展与交流起了巨大作用。一位年长的村民告诉记者,在明朝,郑氏在京杭大运河上设一渡口,称为郑家渡口,便是后来的郑口镇,经常来往运输货物的船只,河道中的物件都是当时沉船遗留下来的。

根据《物权法》、《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规,地下埋藏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如果有“宝贝”,挖出来也应主动上交,不能据为己有。不仅如此,这种行为本身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人们在河道内挖宝,会对防汛和河水走势产生影响,而在京杭大桥下挖坑的行为会触及桥墩,给大桥带来安全隐患

运河是“活”着的遗产,有些河段还继续在通航,这种“活”着的遗址保护,在国内没有经验可以借鉴,他认为,除了保护现有的文化遗址,还应该有精神层面的保护。他认为,应该尽量保护大运河原有的样貌。重要一条就是要保护它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这是运河保护额原则。不仅是政府去保护,关键是全民去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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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0-16

在港口的京杭大运河挖宝已经不是新鲜的事情,最早流行的时间大概是在2015年左右。当时就已经有集体式的挖宝活动,在干枯的京杭大运河进行。由于国家相关《物权法》的明文规定,以及《文物保护法》的最新出台。对于挖出的古董以及文物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不能进行私人占有,必须上交国家。因此许多在京杭大运河挖到过价值连城的保护者,最后都选择了销声匿迹。但是在民间的采访活动中,仍然可以得到一些非常有价值的线索。

根据民间的相关知情人士透露,相较于传统的古董挖掘活动,在干枯的京杭大运河的河床进行挖掘探宝是一件概率十分大的事情,一般情况下,只需要挖掘2~3米左右的深度,就可以获得古董瓷器。一般青花瓷文物居多,相关的青花瓷碗,青花瓷瓶都随处可见。根据知情人士表明,目前已知的挖掘出价值最高的宝物,是在2015年的5月份在衡水故城县与山东武城县交界处的京杭大运河河道内挖掘出的一个铜鼎。其实当时是有一个10多人的专业团队进行挖掘,时间长达10天左右最后得出铜鼎。据称当时有现场相关专业人士,其预估价值将在1,000万以上

根据国家文物保护法和物权法的规定,挖掘文物并进行私人占有是属于违法行为。相关文物属于国家财产,挖掘人应当及时上交国家及其相关部门。对于挖掘所的文物,进行展出销售贩卖,并将其进行私人占有,将要对此付出相关的刑事责任。京杭大运河是我国古代一条非常重要的经济枢纽,其直接的连接了我国南北两大经济区,其历史意义非同凡响。作为新中国的高素质公民,我们更多的希望看到越来越多人对法律意识的加强,以及对国家文物保护的积极态度。

第2个回答  2020-10-18
挖开的坑洞旁边,散落着很多破碎的瓷器、陶器等残片,有人挖到钱币,铜板,洋钱之类的。有人挖到的酒盅也有人在河道里挖到了很值钱的钱币和古董。
第3个回答  2020-10-21
很多人在大运河挖宝,也都挖到了不少东西挖到了很多破碎的瓷器、陶器等残片,挖到很多的钱币、古董,里面还有些古代的贡品。
第4个回答  2020-11-10
我觉得大运河可以挖出古代的一些瓷器,还有铜钱货币,和一些青铜器。但是这些文物都是要上交给国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