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辞职要交违约金吗?

我是14届毕业生,三个月前跟铁建某局签的5年的合同(包括半年试用期),签完合同后三份合同全部在公司,未下发给我们留一份,我记得合同上约定的是5年内辞职赔偿5000培训费,但是入职培训时没签培训协议。并且上班三个月只休了四天假,平时从早到晚都要上班,中秋国庆都不放假,并且没有加班费(包括法定节日),过节费有。基本情况是这些,请问辞职需要违约金或者赔偿培训费吗?又或怎样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根据国家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只要提前三天提出离职就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你也没有签订培训协议所以不存在这个违约金的说法,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延长员工工作时间,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这个是受国家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保护的。追问

好的,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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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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